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7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根据2007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情况,全县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集中在玉溪、上坝、隆兴、旧城、大矸、三桥、平模等乡(镇)。具体包括:
1.忠信镇新华村赵村组易发滑坡隐患点;
2.旧城镇河西村大堰组和土城关村王家组易发滑坡隐患点;
3.棕坪乡文联村火石垭组、龙家湾组易发滑坡隐患点;
4.三江镇群心村苦草塘组易发滑坡隐患点;
5.隆兴镇三龙村包家组,莲池村莲池组、王家山、茶园组、院子组、上坝组,杉木村药材厂组,三龙村王教组、三合头组,前进村大田组等10个易发滑坡隐患点;
6.桃源乡群益村火石坝组和桃源村野田坡组、小尔沟组易发滑坡隐患点;
7.平模镇平模村韩村组、老房子组、梯子湾组,双飞村飞沙组、四岩组和顺河村四岩组等6个易发滑坡隐患点;
8.三桥镇杠村村马鞍组、寨上组易发滑坡隐患点,程家坝村寨上组易发滑坡和崩塌隐患点;
9.大矸镇三元村大坪组、金竹组、红家坝组,福兴村熊家岩组,土城坝村石院子等5个易发崩塌隐患点;
10.玉溪镇巴渔村兴隆组,蟠溪村辽源组,五八村平原组,大路村小河扁组,构树村院子组、落实组,土城村国真台组,淞江村联合、卢家岩组,东街社区新隆组,新城社区二敦岩,淞江村大石墩组,玉溪镇永城社区新龙台,永城社区新山龙家沟等14个易发滑坡隐患点;
11.上坝乡石坝村庙咀组和新中村洞沟组易发崩塌隐患点;
12.三江镇安心村小关组易发滑坡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县国土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复查、排查工作,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并提交同级政府发布实施;加强汛期巡查,发现地质灾害及时组织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汛期结束后,要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复查,认真分析成因、预测发展趋势,为下一年编制防灾工作预案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档案,对灾害防治措施及效果进行登记、建卡。
3.县经贸、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煤炭、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并提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计划和报告,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跟踪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灾民搬迁安置;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预测预报;水利部门负责县内河流及汛情通报;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编制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防灾预案,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备案。相关企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6.地质灾害发生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务必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处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对不服从统一安排、不主动参与救灾工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7.县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和防治的基本措施,特别是在强降雨天气条件下,要及时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信息,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应对能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