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制体史书,以典制为中心,记述历代典章制度及其因革损益。它以分门别类为表述上的特点,曾被称为分类书。典制体史书是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分离来的,发展为独立的体裁。
中国古代史学上第一部有影响的典制史是唐代史家杜佑所撰的《通典》(之前有刘知几之子刘秩所著的《政典》,杜佑《通典》在其基础上加以扩充,故其书为《通典》所代,未流传于世。),共200卷,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计九门,门下有子目,子目之下又有细目。全书内容采自五经群史,上自黄帝,下至唐代天宝之末。
元初,马端临撰《文献通考》,348卷,较《通典》有所增益。《通典》和《文献通考》都是典制体通史,后人把它们同《通志》合称“三通”。
南宋郑樵《通志》,是纪传体史书,典制部分称为“略”。从全书性质上看,属于纪传体通史。
“三通”都有续作,至清代累计为“十通”。其中官修的有续三通接正三通叙述至明末,清三通接续至成书之时,即乾隆五十年左右。因《通志》为纪传体通史,续作仅接续二十略这一部分。六部大书合计1560卷。清末刘锦藻又以个人之力成《续清文献通考》400卷,续至清末。
此外断代典制体史书始于唐代苏冕的《会要》40卷,记唐高宗至德宗时事,宣宗时,又有《续会要》40卷,因其断代成书,易于续作,后历代多有撰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