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国家权力机关。1945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于永吉县岔路河召开吉林省临时参议会会议(当时称“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吉林省政府。1950年4月,在吉林市召开了吉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3月,在吉林市召开了吉林省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两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均代行省级权力机关的职能。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在吉林市召开。到2002年共召开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其中文革期间的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常设机构,在1980年3月召开的吉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历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是栗又文、于克、赵修、霍明光、何竹康、张德江、桑逢文(1998年9月至1999年2月代任)、王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