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预分解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标分解原则
1.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原则;
2.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原则;
3.保障社会、粮食、生态安全的原则;
4.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5.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6.统筹需要与可能的原则。
二、分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预分解方案》;
4.《道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5.《道真自治县统计年鉴(2006)》;
6.2005年前(含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
7.道真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
8.《道真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9.《道真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
10.《道真自治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1.道真自治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12.《道真自治县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
13.《道真自治县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
14.2004年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成果;
15.《道真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16.各有关行业专题规划。
三、主要指标分解方案
《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预分解方案》确定与耕地相关的节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本方案以上三个指标作为道真自治县进行耕地指标分配的约束性指标,并结合我县实际,将全县建设用地相关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和亿元GDP耗地量)分解到各乡(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