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调整和充实后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樊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雷后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
传建雄(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杨孝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陈永才(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应急办副主任)
唐新权(县公安局政委、副局长)
张双权(县财政局局长)
郑国平(县监察局局长)
梅登会(县乡企局局长、煤炭局局长)
杨建康(县经贸局局长)
雷俊文(县建设局局长)
韩佳会(县林业局局长)
王清学(县水利局局长)
刘世超(县交通局局长)
邹现立(县畜牧局局长)
程联书(县农业局局长)
霍文生(县卫生局局长)
杨建康(县工商局局长)
郑晓华(县农机局局长)
陈 宁(县粮食局局长)
李海波(县教育局局长)
周武德(县环保局局长)
梁卫东(县城管局局长)
余家学(县文广局局长)
陈启发(县国土局局长)
骆科连(县质监局局长)
张开伟(县旅游局局长)
张 毅(县供销社主任)
王国才(县社保局局长)
邹德全(县气象局局长)
邓正平(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建辉(县电力公司经理)
李国周(县烟草公司经理)
银永红(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朝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 咏(财产保险公司道真支公司经理)
庄国飞(人寿保险公司道真支公司经理)
周介雄(县物资公司经理)
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传建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仁辉、朱福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县安委会办公室下设19个专业办公室:
1.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张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银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防爆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唐新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运输行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刘世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建筑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雷俊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6.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合法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传建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7.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张开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骆科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农机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郑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0.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邓正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1.教育系统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李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2.森林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韩佳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3.防雷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邹德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4.地质灾害防治和取缔无证煤窑及非煤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陈启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5.电力安全办公室,设在县电力公司,张建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6.规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杨建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7.小水电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王清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8.城市燃气安全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梁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4569。
19.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局,余家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八年三月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