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18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内实现建设目标:
1.培养造就40名对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较高层次人才;
2.培养造就200名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3.培养造就2000名农村实用型人才。
二、人才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主要在科研、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或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能手。
选拔基本条件:热爱祖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合作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较高层次人才人选:县管专家,部门或行业学科带头人、单位业务骨干,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有较高威望,在工业、农业、教学、医疗、文艺、科研和科技推广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人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工业、农业、教学、医疗、科研、文艺和科技推广一线等工作,扎根基层、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有一定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一定声誉和较强影响力。
农村实用型人才人选: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或专业技能,或具备农民技术(民间艺人)初级以上技术职务,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示范作用,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人才选拔的程序、办法
1.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较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推荐,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报市“15851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由单位推荐,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报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农村实用型人才由乡(镇)推荐,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报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管理培养措施
(一)人才管理
1.建立人才库,对入选的各层次人才,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县政府人事部门管理较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管理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乡(镇)管理农村实用型人才。各单位要加强各类人才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各类人才情况登记报告制度。
2.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对高层次人才,由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对农村实用型人才,由所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通过与各层次人才结对子、交朋友,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进展、现实表现,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建立人才考核制度,健全科学的人才考核机制,形成完善的人才考核体系。各级各单位要制定考核办法,结合年度考核和业绩考核,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包括受资助的项目进展情况。每一年度的考核结果,要记入人才考绩档案,作为各层次人才领取津贴、经费资助、奖励和调整的依据,考核结果报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人才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人才进入和退出机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取消其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和享受的特殊津贴,情况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未经组织同意,离开本县工作的;
(2)经考核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3)丧失或违背评选条件和资格的;
(4)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入选的;
(5)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县“人才工程”人才的。
以上人才退出后,在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递补。
(二)培养措施
1.组织专项培训、全面提升素质。鼓励、支持各层次人才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进修和提升学历、攻读学位等活动。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每年由县人事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骨干培训班,培训100人,五年内培训600人左右。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活动。由县农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每年举办农村实用人才骨干培训班二期,培训200人,五年内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000人。积极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拔优秀农村青年、村支两委干部到大专院校提升学历,五年新培养500名以上大专学历的优秀农村青年、村支两委干部,确保全县每村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
2.加强项目建设,注重在实践中培养。整合各单位、部门承担、管理的科技开发、推广项目资源,在项目实施中培养人才。
鼓励和支持人才承担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与才干。
3.抓好“人才工程”核心人才群体建设。根据岗位职责任务的要求和项目的需要,抓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为实施“人才工程”提供后续人才保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各层次人才的思想道德素养。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切实加强对各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促使他们迅速成长为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
五、保障机制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人才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
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人才工程建设的人才引进、培训、教育、管理和科研支持、特殊人才津贴兑现。要根据各类人才的培养计划,采取定向投入、重点资助的办法,主管部门及人才所在单位按培养目标和科研项目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要在充分利用县内现有的各种科技开发、推广的设施,特别是各种实验室、试验基地,逐步实现向各类人才免费开放的同时,围绕人才工程核心人才的培养,建设新的实验室、试验基地,为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二)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1.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用人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允许资本、技术、知识、专利、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技术入股、专利入股、持股经营和兼职兼薪,大力推行绩效挂钩、协议工资、指导性工资、岗位工资、项目分配、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对在关键岗位的按照优酬原则,实行特岗特薪,让有贡献的人才得到相应的报酬。
2.加强人才市场培育,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激励单位选育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人才自我培育、敬业奉献。
3.发挥专家选拔工作和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人才成长。对入选的人才,列入人才库进行管理,对在培养期间进步快、贡献突出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建立人才贡献奖。对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教文化卫生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奖励,实行重奖。激励各类人才建功立业、多作贡献。
5.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人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各类人才开展学术讲座、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活动,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推荐参加县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组织,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发挥人才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改善人才的生活待遇
1.建立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在培养期间,对上年考核获合格以上等次的人才,根据我县实际予以适当补助。
2.建立人才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一次。
(四)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实施“15851人才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请示县委同意,决定成立道真自治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跟踪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服务和信息反馈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工程实施中的主导作用,积极选拔、推荐各层次人才,督促、落实人才培养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自觉把部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列入人才工程建设工作中,整合资源、集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人才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类人才所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培养管理的重任,尽力为人才的快速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营造宽松环境,推进人才工程建设取得圆满成功,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附:道真自治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道真自治县“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开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代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马勤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建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志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玉吉(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春莲(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小林(县经贸局副局长)
王丛模(县农办副主任)
姚永江(县农业局副局长)
朱流强(县畜牧局副局长)
安小红(县教育局副局长)
韩柳模(县科技局副局长)
曾地敏(县卫生局副局长)
蔺黎明(县文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