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成立于1993年3月,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经济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地位。接受安徽省供销社和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政府的领导下,为实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联合,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再生资源事业中发挥调查研究、理论探讨、参谋助手的作用。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协会已发展会员100多家,覆盖面遍及全省,并延伸至江苏、河南等省,已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性质的综合性民间组织。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经济协会区交流会,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