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2004年4月,是以北京地区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中介组织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为主体,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为目的,自愿组成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行业协会组织,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级社会团体法人[1]。
【业务范围】京市民办教育发展自律制度;
2、就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组织专题论坛,研析国内外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发展动态,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研究、交流活动,开展民办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
3、 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发展规律,以教育科学思想为指导,开展民办教育的业务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和其他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服务工作;
4、 表彰、奖励在教育教学研究、本协会活动及民办教育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5、发挥行业代表作用,担当政府与民办教育领域之间的桥梁,向有关民办教育的决策制定和政策研究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调解会员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依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6、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7、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协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 “ 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 的方向,团结全市民办教育单位及民办教育工作者,通过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积极推动本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协会将严格按照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