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廉政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拟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设立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需要,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宗旨和原则
(一)“中心”的宗旨是:廉洁勤政,公正透明,服务规范,务实高效。
(二)“中心”的原则是:
1.依法行政原则;
2.公开透明原则;
3.便民利民原则;
4.窗口集中受理原则(面向公众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已纳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只能在窗口受理);
5.三不变原则(各部门审批权限不变、收费主体不变、窗口人员关系不变)。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管理层和窗口层组成。
管理层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督查科,对外加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县政务投诉中心三块牌子。
窗口层由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有关单位设置的“窗口”组成。凡具有面向公众服务审批事项的单位原则上都应在“中心”设置窗口,业务量小、审批事项少的单位可设置1个由几个单位轮流值班的综合窗口,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可设立多个窗口。
“中心”设1个银行代理收费窗口,所有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一律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要求,实行收缴分离,直接缴入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渠道不变。
(二)主要职责
1.为公众提供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咨询等事项服务。
2.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入驻“中心”各单位设立的窗口开展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4.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纪委、监察局派驻人员,负责机关效能监察和投诉中心工作。
四、规范管理
(一)人员管理
1.窗口人员由各设立窗口的单位推荐,经筹建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派,原则上定岗一年,人员身份、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均保持不变,业务上由派出单位指导,日常工作由“中心”领导和管理。
2.窗口人员工作期满后或因工作需要抽回的,由“中心”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原单位年度考核的最终结果。
3.因窗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中心”提出换人要求时,派出单位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窗口单位提出调换窗口人员或临时顶岗换人时,应经“中心”同意。窗口人员有违纪行为或不服从管理的,由“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按有关规定处理并退回原单位。
(二)业务管理
1.“中心”负责指导和协调各窗口的业务工作,并对受件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和统计。
2.县委、县政府将各单位“窗口”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占总分值的20%,具体考核情况由“中心”提供。
(三)规范管理
1.由“中心”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范,建立首问责任制、申报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监督投诉制和联合审批制等工作制度。
2.由“中心”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件规则,把审批事项按性质分为即办件、承诺件、退回件、联办件、报批件、补办件等六大类,分类办理。
3.由“中心”制定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和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服务态度、日常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4.由“中心”制定计算机使用及网络管理制度,对“中心”计算机的使用、维护、维修及网络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
(四)实行网络化管理
由“中心”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局域网,使窗口分别与派驻单位、“中心”管理层、窗口之间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大厅设置指纹考勤机、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建立“中心”网站,提供网上咨询服务,并逐步实行网上审批。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窗口开通外网。
“中心”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应具有中心监督管理子系统、窗口工作子系统、收费管理子系统、银行收费管理子系统、系统维护管理子系统、中心网站设计、电话语音查询系统、触摸屏查询系统、短信通知系统、中心电子监控子系统、网络测评中心窗口工作情况系统、预留其他相关系统扩展等十二项功能。
五、场地设置及经费筹措
按照便民利民和窗口集中受理原则,“中心”应设置在群众办事进出方便的地方,必须采用大厅办公,窗口办事大厅需1000平方米以上;中心管理层办公室和会议室共200平方米以上。筹建经费由县财政按工作需要列入预算。“中心”装修、办公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
六、工作步骤
(一)成立筹建机构、制定筹建方案(8月31日前)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筹建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项目清理审核、后勤、网络系统建设四个工作组。
(二)召开启动会,广泛宣传动员(9月1日—9月10日)
召开“中心”筹建工作启动会。通过县电视台、《道真》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对建立“中心”的意义、运行模式和“中心”筹建工作情况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实施(9月10日—11月20日)
1.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 “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协调有关部门抽调“中心”工作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由各入驻单位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微机操作的标准向筹建领导小组推荐2名(其中明确1名为窗口负责人),经筹建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配。
2.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牵头,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编办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在各单位上报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和便民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于9月30日前选好进驻单位和进驻项目。
3.由“中心”牵头,于9月15日前编制好“中心”装修、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办公设备采购等预算方案,待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中心”组织实施。
4.网络系统建设。由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管理软件的项目录入、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召开动员大会
11月30日前召开“中心”进驻动员大会。
(五)学习培训(12月1日—12月10日)
由县筹建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配合,邀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到场指导,组织“中心”管理层及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中心”管理制度及电脑操作系统的使用等业务知识。
(六)挂牌成立(12月18日)
12月11日—12月15日,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到“中心”报到上班,开始试运行办公,已进驻窗口的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办理。12月18日,召开“中心”成立大会,举行挂牌仪式,“中心”正式对外开展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