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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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07〕16号),进一步落实《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道府发〔2008〕22号)要求,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道真做出积极贡献。

2.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乡(镇)及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性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1.编制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遵义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道真自治县“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应急资源,统一规划应急平台、应急保障、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应编制本地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乡(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抓紧编制修订本地、本行业各类预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重点抓好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等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完善工作,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预案体系,使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地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以及重大活动单位预案构成有机整体,确保联动有力、协调一致。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相关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指导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要通过开展跨乡(镇)、跨部门联合演练,促进各地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3.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报送、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建设

1.推进全县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省、市要求,2009年底前基本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应急平台体系,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报处置工作机制;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利用政府公众网抓紧建设“应急管理”专页,确保应急管理系统信息畅通。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形成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力量,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事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逐步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专业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要对专业救援人员集中轮训一次。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为应对高技术、信息化条件下的突发事件提供技术保障。逐步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电力、供水、通讯、金融等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

3.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企业要切实落实法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

4.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建立县、乡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建立地方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需要。

四、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工作

1.切实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和监控。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落实综合防范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要限期治理,特别是对相对集中的城镇人口密集地高危行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标准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县应急办、维稳办、安委办、信访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快速处置工作。乡(镇)、村(社区)、部门、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避免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

2.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监管监察,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明确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整治,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加强信息收集、分析与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现代传播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积极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发生,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保护及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等工作,及时组织恢复受影响地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5.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制度,对事件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各专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季度向县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统计数据,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汇兑上报和通报,做好预测发展趋势分析。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应急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问责规定追究责任。实行应急管理工作报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和全年要分别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专业应急指挥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2.加大应急管理投入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负担原则,分期分批将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普查与监控、应急管理培训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逐步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3.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和大纲,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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