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2008年已进入“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根据《遵义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遵义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遵市发改综〔2008〕7号)和《道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估意义和指导思想
自治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道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期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加快发展黔北综合经济区的总体要求和市委“三新一强”战略,客观评价两年多来《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科学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对策建议,提出规划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及政策建议。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1.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主要是对《纲要》确定的主要规划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一是对《纲要》确定的预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化率、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实际利用外资、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含县城污水处理率)、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等;二是对《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单位GDP综合能耗、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人口自然增长率、总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等。
2.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一是对《纲要》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科教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进展、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三是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3.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主要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0年的实现情况做出基本判断。
4.提出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县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评估步骤
1.准备阶段(2008年6月25日—7月2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县中期评估工作做出部署;组织有关培训;制定全县抽样调查、重点评估方案和督查方案。
2.部门自评阶段(7月3日—7月19日)。研究制定部门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确定调查重点,拟订调查、评估计划;组织有关培训,统一认识,明确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设计调查、评估中需要的各种调查提纲及问卷;完成部门评估报告。
3.综合调查评估阶段(7月20日—8月5日)。由县发改局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负责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的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和中期评估督查;将收集到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座谈结果进行汇总,对“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做出总体评估;按要求起草全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发改委,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4.总结阶段(2008年8月—2009年3月)。进一步修订评估报告,全面完成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安排部署“十一五”规划后半期的实施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评估方案,并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发改局要抓好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各专项规划评估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协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2.科学进行评估。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3.认真撰写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撰写报告。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含重大项目和省市重点专项规划实施等内容)、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对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等内容。
五、组织保障
1.成立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十一五”规范中期评估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江朝伦(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雷后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丛林(县发改局局长)
张双权(县财政局局长)
李洪生(县统计局局长)
刘武勤(国家统计局道真调查队队长)
潘代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建康(县经贸局局长)
夏 红(县扶贫办主任)
张九华(县农办主任)
雷俊文(县建设局局长)
刘世超(县交通局局长)
周武德(县环保局局长)
陈启发(县国土局局长)
王清学(县水利局局长)
程联书(县农业局局长)
邹现立(县畜牧局局长)
韩佳会(县林业局局长)
梅登会(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李海波(县教育局局长)
骆科强(县计生局局长)
霍文生(县卫生局局长)
余家学(县文广局局长)
张 琴(县民政局局长)
孟 旭(县民宗局局长)
文 强(县司法局局长)
张开伟(县旅游局局长)
李 维(县科技局局长)
陈 宁(县粮食局局长)
雷学群(中国人民银行道真支行行长)
方 容(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张建辉(县电力公司经理)
杨武志(县电信公司经理)
许 兰(县移动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江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学义同志任办公室联络员。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干部为《纲要》评估工作联络员,并于7月4日前将名单报送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人:刘学义)。
2.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结合《纲要》及部门“十一五”规划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好调研工作,全面完成部门评估报告。
县发改局:综合组织协调评估编制工作;负责评估编制前期研究指导;牵头开展《纲要》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建议的分析研究和评估报告的起草编制。
县招商局:提供关于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统计局:牵头对《纲要》所确定的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的中期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十一五”期末完成情况预计,编制《纲要》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财政局:提供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体制改革、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为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县经贸局:提供“十一五”以来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工业平台建设、商贸流通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建设局:提供关于城镇体系建设、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交通局:提供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输工作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环保局:提供关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目标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旅游局:提供关于旅游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农办:牵头负责提供农民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提供关于新农村建设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等,以及存在问题和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国土局:提供关于土地利用与整治、矿产资源开发、资源集约利用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水利局:提供关于水利和电力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农业局:提供关于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畜牧局:提供关于畜牧水产业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扶贫办:提供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林业局:提供关于生态林业体系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粮食局:围绕《纲要》提供关于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工作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计生局:提供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卫生局:提供关于医疗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教育局:提供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文广局:提供关于文化建设、广播电视等网络建设和体育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科技局:提供关于技术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关于新增城镇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人才引进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民政局:提供关于民政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民宗局:提供关于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等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电力公司:提供关于供电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乡镇企业局:提供“十一五”以来关于煤炭生产及中小企业发展各项任务目标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公安局:提供关于社会公共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司法局:提供关于法治、“五五”普法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提供关于通信信息网络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和经营状况、存在问题及相关资料;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参与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3.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县“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08年度经济工作目标考核。
二○○八年七月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