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不赦子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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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隋文帝子秦王俊为并州总管,以奢纵免官。杨素启奏:“王,陛下爱之,请舍其过。”文帝曰:“法不可违。若如公意,吾是王儿之父,非兆人之父,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乎?我安能亏法?”卒不许。

带点字①以:因为

②启:奏上奏章说

③舍:舍弃,引申为宽恕

④过:过错

⑤如:如果

⑥亏法:法律的尊严受到损害

⑦卒:最终

⑧许:应许,即答应

全文翻译隋文帝的儿子秦王俊担任并州总管,因奢侈、骄纵(而触犯刑律)被免去官职。杨素启奏道:“秦王,陛下(十分)疼爱他,臣请求陛下不追究他的罪过,:”文帝说:“法律(谁)也不可违反。如果按照你的意思(处理这件事),我就仅仅成了秦王俊的父亲,而不是天下人的父亲了,(倘真如此),为什么不另外制订专门适用于天子的儿子的法律呢?我怎么能(像你说的那样做)使法律的尊严受到损害?”隋文帝终于没有答应(杨素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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