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贪污大会 (International Anti-Corruption Conference -- IACC) 是国际性非官方专业研讨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它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反贪污专家、学者深入研究这一国际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及其对策的重要会议,也是各国和各地区司法人员、政府官员交流经验、寻求国际合作以遏制贪污现象的重要场所。举办宗旨是推动各国及各地区的反贪污工作,预防和惩治贪污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983年,第1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政府监察署主办,会议主席为该署监察厅厅长乔西·贝莱洛克。会议主题为:关于政府部门中的贪污和其他经济犯罪。13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个反贪污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1985年10月,第2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美国纽约召开。由纽约市调查署主办,会议主席为该署专员帕特雷克·麦金雷。共有2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其中60多名代表来自美国以外的32个国家。此次大会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与会代表对以后召开此类会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1987年11月,第3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香港举行。由香港廉政公署举办,会议主席为廉署专员斯道伟。共有来自30多个国家的70个组织的25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厅应邀派团与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989年11月,第4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由澳总检察院主办。会议主席为澳副总理兼总检察长。该会主题为:“九十年代的反贪防贪战略”。中国监察部派观察员参加了大会。
1992年3月,第5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由荷兰警察与社会基金会主办,主席为该基金会主任冯·德·斯泰格。会议主题为:“面向未来;控制贪污的国际化趋势”。共有6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欧共体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284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组成以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检厅厅长赵登举为团长的5人代表团与会,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办下届大会的要求。
1993年11月,第6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由墨监察部主办,会议主席为墨监察部部长巴斯克斯·纳瓦。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的34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部长级代表20余人。中国组成以监察部部长曹庆泽为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检厅厅长罗辑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
1995年10月6日至10日,第7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北京举行。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监察部联合举办,主席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89个国家和地区的900多名政府官员、法官、检查官、律师、专家和教授等参加了大会,共收到论文252篇。大会主题是“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宗旨是探讨和交流预防、惩治贪污的方法和经验,促进和加强反贪污的国际合作。
1997年9月7日至11日,第8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秘鲁利马举行。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以及一些国际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通过举办专题讨论会交流反腐斗争的经验,并研讨和制定反腐败的措施。中国代表团团长、监察部副部长冯梯云出席了会议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措施和成果。会议通过了《利马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社会各界采取反对腐败的具体行动,同心协力开展反腐斗争,其中包括尽快批准地区性反腐败公约。
1999年10月10日至14日,第9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在南非德班召开。1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2001年10月7日至11日,第10届国际在布拉格举行。大会的主题是“共同打击贪污腐败——制定战略、评估成果、改革机制”。来自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名代表与会,由中国监察部高级监察专员刘丽英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大会。与会代表就各国的反腐措施、经验教训、国际合作及贪污腐败与恐怖主义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