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顺利实现了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县安委会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县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予以兑现。
一、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1.目标考核先进乡(镇)
获奖等次
单 位
综合测评得分
应奖金额(元)
一等奖
桃源乡
98.6
10000
二等奖
隆兴镇
97.9
8000
二等奖
忠信镇
96.4
8000
三等奖
棕坪乡
95.3
5000
三等奖
三桥镇
95.1
5000
三等奖
旧城镇
95
5000
合 计
6
41000
2.目标考核先进专业办
获奖等次
单 位
综合测评得分
应奖金额(元)
一等奖
非煤矿山安全办公室
99.2
2500
二等奖
教育系统安全办公室
98.5
2000
二等奖
地灾防治和取缔无证煤窑及非煤矿山安全办公室
98
2000
三等奖
农机安全办公室
97.5
1500
三等奖
运输行业安全办公室
97
1500
三等奖
防爆安全办公室
96
1500
合 计
6
11000
二、目标考核达到单位
单 位
综合测评得分
应奖金额(元)
阳溪镇
94.8
1000
河口乡
94.5
1000
上坝乡
94.4
1000
洛龙镇
94.2
1000
三江镇
94
1000
大磏镇
91.2
1000
平模镇
89.5
1000
玉溪镇
81.4
1000
合 计
8000
三、年度目标控制奖
单 位
应奖金额(元)
县安委办
5000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部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未获得表彰的单位和部门要深刻反思,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创建“平安道真”、建设“和谐道真”,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