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质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0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我国民间的当铺,也称为典当行,典卖行,实际是专门从事质押营业的,其享有的权利称为营业质,即债务人以一定的财务,(称为当物或质物)交付于债权人(当铺)作担保,向债权人借贷一定数额的金钱,于一定期限(回赎期限)内,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即取回担保物;于其届满后,债务人不清偿时,担保物即归债权人所有,或者由债权人以当物的价值优先受清偿。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