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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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盛,男,汉族,教授,硕士。1985年7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为成都大学法学教授,兼职律师,四川省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

张居盛长期担任《民事诉讼法学》、《法律文书写作》、《公证与律师制度》、《劳动法学》、《哲学》、《政治学》等专业课程的教学。执教二十余年,形成了注重运用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风格,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人才,获四川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一项。积极参与法学系专业建设,主持的《民事诉讼法学》被评为学校重点建设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科研方面,张居盛老师主持和主研省级科研课题四项,主编、参编《实用法律案例评析》、《新编法律文书写作》、《民事诉讼法学》等四部教材。先后撰写了《论认证公开》、《ADR与我国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彝族法文化的传承》、《新农村建设的法治需求》等三十余篇论文在国内各级期刊发表,获凉山州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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