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范鹤年(1753—约1805),字青子,号砚云,一号琴轩,别署砚云斋主人,洪洞(今属陕西)人。清代戏曲作家。 世儒业,家素贫,十七岁即外出谋生。
乾隆四十四年(1779)应顺天乡试,中举,五十四年(1789)始进士及第。历任会同、衡阳、清泉、桃源、永顺等县知县。嘉庆九年(1804)三莅衡阳县令,以常平谷石不加额,监司持之,次年罢官,忧惧而死。著有《藐雪山房全集》。所撰传奇《桃花影》,今存于世。[1]
人物简介范鹤年(1753—约1805),字青子,号砚云,一号琴轩,别署砚云斋主人,洪洞(今属陕西)人。清代戏曲作家。 世儒业,家素贫,十七岁即外出谋生。
乾隆四十四年(1779)应顺天乡试,中举,五十四年(1789)始进士及第。历任会同、衡阳、清泉、桃源、永顺等县知县。嘉庆九年(1804)三莅衡阳县令,以常平谷石不加额,监司持之,次年罢官,忧惧而死。著有《藐雪山房全集》。所撰传奇《桃花影》,今存于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