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文件)和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规范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制定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学生军训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两级军区指示精神,制定我区学生军训工作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保障方案。
(二)了解掌握全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情况,对学生军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组织学生军训工作经验交流、学术研究、登记统计和表彰先进等工作。
(三)指导帮训官兵搞好军事教学准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帮训官兵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协调解决学生军事训练中所需的专业教(器)材、电化教学资料,单兵战术综合训练场和实弹射击场等。
(五)拟制下发学生军事训练指示、计划、规章制度等文件,组织调配军训所需武器弹药。
(六)完成上级学生军训办公室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绥阳县军训办公室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