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人民法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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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的前身为常德市人民法院(1988年常德地区撤区改市而更名),负责办理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度假区三个区的各类案件,以及办理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的刑事案件。 全院共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德山法庭等10个审判、执行业务单位,同时设有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行政装备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5个职能部门。

建院以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曾获得湖南省文明法院、湖南省文明机关、湖南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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