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二战勋章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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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不久,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18年9月16日颁布命令设立了苏俄第

一种勋章--红旗勋章,之后又陆续设立了劳动红旗、列宁、红星、"荣誉"等勋章,褒扬在

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防领域内的特殊功勋人员及单位。

1941年6月22日,伟大卫国战争爆发,苏联各族人民忘我的投入了反法西斯的艰苦战斗中。

苏联最高苏维埃在继续颁发战前所设立的勋章同时,1942年起,又相继设立、颁发了多种

勋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中留下了独具色彩的一笔。

1942年5月20日,设立一级、二级卫国战争勋章。

1942年7月29日,设立一级、二级、三级苏沃洛夫勋章,授予在进攻中歼灭敌人优势兵力的

军事首长和指挥员。

1942年7月29日,设立一级、二级库图佐夫勋章,1943年2月8日,设立三级库图佐夫勋章,

授予善于计划并实施方面军和集团军的战役或巧妙的使自己的部队避开敌人的突击并顺利

实施反突击的军事首长和指挥员。

1942年7月29日,设立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授予个人表现英勇果敢、灵活指挥战斗并

给敌人以重创的苏军排级至师级军官

1943年10月10日,设立一级、二级、三级波格丹·赫梅利尼茨基勋章,授予在同德国法西

斯侵略者的战斗中立功的军人和游击队员。

1943年11月8日,设立最高军功勋章--"胜利",本文不再累述。

1943年11月8日,设立一级、二级、三级"光荣"勋章,授予在保卫苏维埃祖国的战斗中立有

战功和表现英勇顽强、无所畏惧的士兵、军士和空军少尉

1944年3月3日,设立一级、二级乌沙科夫勋章,授予在组织、实施和保障海上战斗和战役

中有卓越成就并战胜了数量上占优势之敌的苏联海军军官。

1944年3月3日,设立一级、二级纳西莫夫勋章,授予在组织、指挥和保障作战行动中建立

功勋、并在战斗中为祖国取得胜利的苏联海军军官。

1944年7月8日,设立一级、二级、三级"母亲光荣"勋章,分别授予生育并教养九、八、七

个子女的母亲。

1944年8月18日,设立 "母亲英雄"勋章,授予生育并教养十个以上子女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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