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现占地面积13.6亩,总建筑面积29540平方米,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7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5327平方米,附属设施面积3936平方米。建有27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审判法庭,设有9个调解室,并拥有一座集微机网络、集团电话、电子显示、电子门锁、广播系统和监控系统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综合办公大楼。另在成都市文武路建有法官培训中心,建筑面积12843平方米。在郫县建有法警训练基地,占地50亩。 成都中院内设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执监庭、立案庭、执行局等11 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10个行政部门。现有在编干警406名,其中博士生2人,研究生50人,本科生32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86.45%;审判长(执行长)45人。下辖高新区、锦江区、金牛区等20个基层法院。 成都中院依法受理和审判成都市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多年来,成都中院秉承“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八字建院方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强化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年受案数约1万余件并呈逐年递增趋势,年结案率95%以上;以激浊扬清、秉公持衡的审判坚决捍卫了国家和法律的威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与事业互动,奋进与收获并存。2003年以来,成都中院共有103项(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1999年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2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光荣称号。市中院党组连续多年被市委评为“四好班子”。最高法院肖扬院长等领导先后多次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