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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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赔偿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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