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副主席、全总副主席陈秀榕,女,汉族,1953年12月生,福建福州人,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委员。
1971.03-1975.07 福建省福州第一脱胎厂工人、厂团委副书记(其间:1973年在建瓯县任知青带队干部一年)
1975.07-1978.08 福建省福州第一脱胎厂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副书记
1978.08-1983.04共青团福建省福州市委常委、青工部部长(其间:1981.09-1983.07在福建省委党校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04-1984.11 共青团福建省福州市委副书记、书记、党组成员、党组书记,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1984.11-1994.02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任、机关党总支书记(1987年任福建省驻建宁县扶贫工作队队长、县委副书记;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4.02-1996.10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任(主席)
1996.10-1997.04 福建省龙岩地委副书记(正厅级)
1997.04-1998.10 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1997.09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96.08-1998.08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函授经济系市场经济研究生班学习)
1998.10-2001.06 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
2001.06-2001.07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1.07- 2003.08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8-2005.12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兼全国总工会副主席(2003.09-2006.07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12-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兼全国总工会副主席(2003.09兼);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2005.03增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