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第二、三届副主席,著名妇女运动领导人。1905年生。湖南长沙人。少年时期在长沙读书,1925年在汉口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受党委派担任国民党特别市党部妇女部部长等职,组织妇女迎接北伐军,后到汉口市乔口特区委担任组织部长兼妇女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她在武昌、南京等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在丈夫李耘生烈士牺牲后,一个人担负起两个人的工作,还要抚养子女。1936年到湘潭任中共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她先后任中共东南分局妇委负责人,苏南区党委委员兼妇女部长,苏中二地委书记、苏中区党委妇女部长、组织部长等职。抗战胜利后,历任中共华中分局委员兼妇女部长、华东局妇女部长、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豫皖苏分局宣传部长、第三野战军妇女干部学校校长等职。建国后,任中共华东局妇委和上海市委妇委书记兼华东区妇联主任、上海市妇联主任、中央妇委第三书记兼全国妇联秘书长、全国妇联副主席,成为中国妇女运动的领导人之一。"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康生的诬陷和迫害,但她不畏强暴,始终坚持真理。1975年党中央为她平反,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顾委委员。是第三、第四、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著有《章蕴谈党的建设》一书。1998年逝世。
章蕴,女,汉族,1904年5月生,湖南长沙人。原名杜韫章,1925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参加革命工作,高中。少年时在湖南长沙读书。第一次国共合作时任国民党湖北汉口特别市党部妇女部部长等职。1927年起任中共汉口硚口特区组织部部长兼妇女部部长。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湖北武昌市委组织部部长,不久调中共江苏南京市委从事地下工作。后在中共湖南省委妇委工作。1936年起任中共湖南湘潭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39年12月起任苏皖区党委委员、妇女部部长。1941年兼任中共泰兴中心县委书记、苏中三分区征粮总指挥。1941年10月至11月任中共苏中区东台中心县委书记,11月起任中共苏中区第二地委书记。1944年12月起任苏中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妇女部部长。1945年4月起任苏中区党委委员,7月起任苏中区妇联主任。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委员兼妇女部部长,中共中央华东局妇女部部长。1948年1月起任豫皖苏边区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央豫皖苏分局雪枫报社社长,6月起任中共中央豫皖苏分局委员、宣传部副部长。1949年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妇女干部学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其间:曾任华东局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妇委书记。1950年1月至1953年3月任华东妇联主任。1950年8月至1953年10月任上海市妇联主席。1952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第三书记。1953年4月至1967年初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其间:1957年10月前兼任全国妇联秘书长。1959年4月、1965年1月、1978年3月相继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四届、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3年3月起按中央国家机关正部长级待遇。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十二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