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第五届副主席。原名李哲时。1903年生。湖北武汉人。曾在湖北省立女子学校、苏联莫斯科中国劳动中山大学、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毕业。192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月参加中国国民党,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执委兼妇女部长,从事民主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组织并领导了湖北省妇女协会的工作。大革命指失败后,曾被国民党通缉。1937年在武汉组织并领导了湖北战时妇女工作团,被选为战时儿童保育会理事,为《妇女前哨》旬刊编辑委员会委员。1943年在昆明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组织领导昆明妇女读书会、职业妇女会、云南妇女联谊会的工作。并动员知识妇女和部分劳动妇女参加抗日爱国运动和反对国民党反动政府独裁的活动。1945年10月在中国民主同盟临时全国代大会上被增选为中央委员,兼中央妇女委员会副主任和组织委员会委员。1947年任上海《时代日报》副刊妇女版主编。1948年曾出席国际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和亚洲妇女代表大会。后被选为民盟中央常委,并先后兼任副秘书长、组织部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49年9月被选为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代表,并先后被选这第三、五、六、七届多全国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副秘书长。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办公厅副主任、副司长、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拨长。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全国妇联 第一届常委、欧美同学会名誉副会长。1997年5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