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第五届书记处书记。湖北孝感人,1946年在南京中央大学学习期间参加学生运动,1948年参加地下组织新民民主主义青年社,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任中大女生党支部书记,同年毕业于中大法律系。1949年到1959年,任中共市委党委会联络员、学区党委会组织员文教党委副部长等。1954年到1974年,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教研室主任、系总支书记、校党委宣传部第一副部长、校文艺理论与美学研究室主任、校刊主编等职。是北京市哲学会常务理事。1974年到1983年任人民出版社中共党史编辑室主任、社会副总编辑,是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1983年至1988年,任全国妇联第五届书记处书记兼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是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1988年离休后主要从事妇女理论教学与研究,著有《中国传统习俗中的性别歧视》一书,发表文章及调查报告多篇。并兼任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大中外妇女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 是第七、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妇女青年委员会副主任、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祖国统一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