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和部门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赤水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蔡良忠 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袁富才 市畜牧局局长
成 员: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
黄 强 市发改局局长
罗洪荣 市卫生局局长
廖晓波 市财政局局长
熊明书 市工商局局长
王学平 市交通局局长
张仁嘉 市科技局局长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长
李吉林 市食品药品局局长
艾吉星 市城管局局长
赵新跃 市质监局局长
周山荣 市林业局局长
洪启后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柳青勇 市经贸局局长
周小竹 市畜牧局副局长
王雪君 市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谢合志 市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绍林 市邮政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畜牧局,袁富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赤水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部署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挥扑灭I、II级疫情;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扑灭III、IV级疫情。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报告疫情;负责向指挥部提出调配疫情处理和损失补助的资金、物资的方案和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提出启动、停止(解除)I、II级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市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初步的疫情处理技术方案和建议。根据专家组初步结论和省级以及国家参考实验室检测与诊断结果作为市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疫情处理的依据。
三、赤水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畜牧局:负责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作好疫情的监测、诊断;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疫区封锁建议、解除疫区封锁方案;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组织对疫点内禽类扑杀、禽类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对疫区封锁前已出售的可能染疫的禽类、禽类产品追踪处理;组织紧急免疫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
市发改局: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基础设施的申报立项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做好屠宰场(厂)的动物屠宰检疫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治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强制扑杀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封锁区公路设立临时性动物检疫消毒站;协助动物防疫人员做好水运、道路运输环节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工作;优先安排应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市民政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疫区无自救能力、生活困难以及符合救助条件的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相关部门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控工作。
市疾控中心:负责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在人群中发生情况,并做好人感染疫病的防治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对野生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监控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工作,安排研究项目。
市工商局:负责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督促市场开办者做好农贸市场禽类及其产品的管理工作,禁止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加大对违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文体广电局:按照指挥部的授权负责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对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局:负责救济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局:保证邮路畅通,防止疫病经邮政渠道进入我市。
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