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洪辉(1897年),又名怀春。福建省上杭县太平里(今旧县乡尧埔村)人。清光绪二十三年生,幼年家贫,未能上学。刚满7岁便帮人牧牛、砍柴,15岁在纸寮当学徒,一年出师后,以造纸为业。
1928年秋,参加革命活动。192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旧县农民武装暴动时,在铁场领导农民打土豪、分谷子。铁场乡苏维埃政府成立时,被选为乡苏维埃主席。
1930年5月,参加红军,任赤卫团排长。次年调红军某警卫营任副排长。
1934年10月,红军主力长征后,因患病留在铁场隐蔽,任中国共产党秘密党支部书记,进行地下活动。
1935年1、2月间,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钟辉元率游击队到达岩下山,组成新汀杭游击队(即第七支队),他获悉此消息后,即与之联系,经常亲自化装入城采购物资,想方设法完成游击队交给的供应粮食、药品和日常用品的任务。
1936年4月,铁场乡的江秉清向联保主任告密。他获悉这一情报后即带领江书良、江良远等人到岩下山参加第七支队。8月,叛徒林春生带领民团包围铁场,抓走党员干部江德新、阙金凤,并抓去丘洪辉母、妻和儿子,作为人质诱降,遭坚决拒绝。民团头子杀害其母并以强迫其妻改嫁相胁迫,他毫不动摇地表示:“血债要用血来还,决心革命到底!”8月的一天晚上,他带领1个排星夜奇袭草鞋岭粤军黄涛部队哨所,缴获轻机枪1挺、步枪4枝,拔除了粤军排哨。不久,黄部把魔爪伸进岩下山的几个基点村,并在白玉塅驻兵包围,封锁游击队,还利用叛徒作向导,带领民团窜入岩下山包围七支队驻地。县苏维埃主席钟辉元、副主席涂光雄在战斗中牺牲。七支队迅速转移到双髻山与廖海涛部汇合,丘洪辉被任命为县苏维埃政府看守所所长。任职期间,常随部队出发,参加过多次战斗。
1937年9月,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主动派出代表与国民党政府龙岩督察专员公署进行和平谈判,并签订停战协定。在七支队奉命到大禾坑集中成立抗日义勇军时,洪辉被任命为第三团三连三班班长,开往龙岩白砂,编入新四军第二支队。
1938年3月,二支队在龙岩东肖誓师出发,同年冬,到达江苏小登场村。此后,他历任排长、侦察连副指导员、管理排排长等职。
1941年1月5日,新四军遭国民党军袭击,在反击中被冲散,经辗转流徙,最后到达无为县汤家口高沟村找到部队,洪仍任管理排排长,后任团部军需、含和支队卫生所一分所军需副官、二师二十一旅兵工厂军械股股长等职。
抗战胜利后,新四军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丘洪辉仍任军械股股长。
1948年,随军到达山东,调任东海荣军大队附兼一排指导员。在“三查三整”学习后,参加淮海战役的支前工作。战役结束,他把荣军带回华中江苏大丹军区,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1949年9月,组织批准他回福建龙岩地区安排工作。
1950年2月,任中国共产党旧县区委书记。在开展剿匪反霸斗争中,不顾年老多病,亲自率领武装追捕匪特。12月26日晚,洪率队趁着寒冷天黑,爬山越岭,直扑新坊,胜利完成围捕李汉光等13名匪特、恶霸的任务。
1953年5月,旧县区遭洪水灾害,8月又遇旱灾。他认真贯彻上级指示,深入灾区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并亲临旱情严重的玉女乡察看灾情,寻找水源,带领群众挖水塘5口、戽水抗旱,取得抗旱救灾的胜利。11月,任中国共产党上杭县委委员兼旧县区委书记。
1954年8月,被选为上杭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5年,任上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59年“反右倾”中,遭受错误的审查批判。
1962年7月经甄别,恢复名誉。
1965年12月,因病逝世,享年69岁,遗体安葬县烈士陵园。
1981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上杭县委追认他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