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落实《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全面推进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市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和征求意见,特拟定本方案,将遵义市下达给我市的主要规划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一、分解原则
本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粮食、生态安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对用地指标进行分解。
二、分解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赤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1997—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2004年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成果、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三、主要指标分解方案
《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确定与耕地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本方案以这三个指标作为赤水市进行耕地指标分配的约束性指标。
根据《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分解方案》,本方案将建设用地相关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说明
《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遵义市下达我市规划主要指标进行编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省和遵义市专家组指导下完成。5月31日,在文华所召开的所长会议通报了分解初步方案。9月11日,《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在全市土地违法行为查处会议上,将初步分解方案及数据发给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除官渡、长期、白云等镇(乡)提出主要指标分解调整建议外,其余镇(乡)街道办事处无异议。期间,我们还多次致电有关镇(乡),征求意见,均表示符合镇(乡)发展的实际,不需要调整和修改。为此,我们根据官渡镇等镇(乡)提出的建议作了相应调整。10月30日,在市国土资源局征求市国土资源系统的领导和专家意见,认为可提交市委、政府讨论。
10月31日,市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暨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征求意见会议审议了《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成果)和《主要指标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认为提交审议的《主要指标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基本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基本方案可行、布局合理,既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又充分考虑了地方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根据会议的意见,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11月5日和11月6日,再次经市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和市领导小组相关成果单位讨论。11月7日,经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最后核实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方案》。现对《方案》作如下说明。
一、规划指标下达和分解背景
为解决现行土地规划不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加快全省土地规划修编进度,我市县(市)级需于今年年底完成规划大纲的上报和评审。对在现行土地规划无法安排的用地需求,可在通过评审的大纲框架内对现行土地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为此,遵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遵市规划修编办〔2007〕2号”文件分解下达了本次土地规划修编主要规划指标,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是在遵义市下达给赤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指标基础上,依据赤水实际情况进行分解下达的。但其涉及的主要指标还需《全国纲要》正式审议通过后才能确定。
二、关于基础数据的确定
根据土地规划修编有关要求,本次土地规划修编规划期为2006年至2020年,以2010年为近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基期年确定为2005年,除基本农田面积以2004年基本农田大检查成果为基数外,其他以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为基数。
三、关于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
《方案》对以上三个指标测算了各地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的义务量。同时,为切实保障重点建设区域、重点建设项目和近期建设用地的要求,确定了各地在规划期须达到的任务量。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量小于义务量的地方,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对超义务量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地方给予经济补偿。为加强本轮土地规划弹性,遵义市下达我市基本农田预备指标为194.39公顷。在下步规划实施中,确有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重点建设项目,其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可在预备指标中解决,不再上报国务院审批。
在规划期将加大对整理复垦开发等投入,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有缺额的地方,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易地补充。
四、关于《方案》中的城乡建设用地等指标
《方案》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等指标,遵义市分解给我市的指标分别为408.85公顷、199.00公顷和63.00公顷,为保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的要求,根据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对上轮规划指标的使用率进行测算分解。不足部分,利用遵义市下达给我市的其他用地700.00公顷指标调剂解决。但是,在调剂其他用地指标时,以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和已知的能源、旅游、工矿等国家、省、遵义市和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为主,各镇(乡)小城镇建设用地为辅。水利提供的电站建设用地不属于水利设施用地,列入工矿用地范围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指标过于分散、有指标无地用和项目用地无法建设的窘迫局面。(其余表册可登录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赤水网页查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