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赤水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袁晓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汉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何 健 市民政局局长
刘 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付佑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廖晓波 市财政局局长
杨明莲 市民宗局局长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
任明高 市监察局局长
苟光平 市司法局局长
王碧强 市农办主任
刘 涛 市农业局局长
周山荣 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郑玉兰 团市委书记
黄艳玲 市妇联主席
杨明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指导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何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指导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市民政局:承担市指导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草拟《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提出《关于全市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培训各乡(镇、办)选举工作骨干,印发《选民证》、《选票》,颁发《当选证》,收集整理换选数据资料和印发文件简报等。
市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指导乡(镇、办)和村(居)党组织支持和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村支两委“一肩挑”、“交叉任职”的工作加强指导。负责处理有关村级组织的信访问题。
市委宣传部:负责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宣传报道工作。
市民宗局:做好民族地区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促进民族团结,防止因民族关系和宗教问题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公安局:保障选举工作正常秩序,制定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调查处理破坏选举工作的违法案件,维护城乡稳定。
市监察局: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监察,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调查处理。
市司法局: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与民主与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结合起来。
市财政局:及时划拨换届选举经费并督促到位,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市农办:指导各乡(镇、办)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帮助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解决“三农问题”,培训农业技术和农村经济管理人才,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市农业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办)做好换届选举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保障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对村民反映的村级财务和经济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市计生局: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竞选人,对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信访案件。
团市委:引导青年选民积极主动参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充分发挥青年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带头作用,发动和组织青年志愿者为选举工作做好服务。
市妇联:做好妇女选民参与换届选举的宣传组织工作,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换届选举,保障妇女选民的政治权利,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