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概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宗旨是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任务是募集法律援助资金,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物质支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基本情况名称: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西便门西里甲16号类型:√公募 非公募公募基金会募捐地域:√全国 地方(具体地域)宗旨: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 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资金募集、基金增值等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原始基金数额:贰佰壹拾万元整 (币种)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秀夫(司法部原常务副部长、武警总部原政委、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基金会登记时间:1997年3月 日 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0026号业务主管单位: 司法部名誉会长◆姜春云 中共中央原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原副总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张思卿 全国政协副主席◆曹 志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光英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会 长张秀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政委 司法部原常务副部长副会长◆李国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赵登举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佑才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财政部原副部长◆蒋先进 公安部原副部长◆陈光复 原国家经贸委纪检组组长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高文远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副司令员◆郑荣文 深圳台商协会会长理 事王立宪、方光兴、邓甲明、李国光、刘根元、张秀夫、张佑才、杜英民、陈益未、陈光复、陈伟雄、陈月明、邵雷、吴玉华、郑荣文、郑和平、周院生、周瑞增、赵登举、胡虎林、高文远、高洪德、贾午光、蒋先进名誉理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军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 宁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助理巡视员:刘南征(女)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处长:石光春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边若蒂(女)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永革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任晋昆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学义辽宁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董国勤(女)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付占国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从军(女)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沈 卫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翟洁君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潘岳松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家林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应岩林江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郑宇红(女)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荣双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淑华(女)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德武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光汉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浦皆祜广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钟贵文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荣华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王丹丽(女)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 灿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夏世明云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跃东西藏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鲁 生(女)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鱼安钢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韩 羽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翟 林宁夏省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杨凝华(女)新疆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亚合甫·肉斯坦木兵团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永华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余胜元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黄明智白沙集团总裁:卢 平德龙钢铁集团总裁:丁立国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郭国胜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王宗舜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黄建明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李逢春深圳台商协会副会长:许峻铭秘 书 长杜英民副秘书长陈益未刘京扬刘泽泉邹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