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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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春,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0年01月,博士研究生文化,籍贯:江西南昌,现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86.09—1990.07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08—1992.02 在南昌市工商局干部培训科工作。

1992.02—1993.02 在南昌市安义县扶贫,并于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1993.02—1997.09 在南昌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任党组秘书、团委书记,1994年通过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取得经济师资格。

1997.09—2001.04 在南昌市工商局法制处工作,任副处长兼团委书记。期间:1997年至2001年在华中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专业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2001.04—2004.09 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工商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区工商联副会长等职。

2004.09-2007.06 在华中师范大学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专业研究方向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行政执法)。

2007.06—2008.12 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工商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区政协委员等职。

2008.12—2009.08 在巴中市委办公室工作,任市委办副主任。

2009.08—至今 下派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任市委办副主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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