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男,汉族,1953年8月生于河南省开封市,山东乳山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兰州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曾任
1970年12月初中毕业下乡做知青,
1971-1976年12月,在原郑州铝厂基建工程处当一名混凝土工人,
1977-1978年,在郑州师范政教系为工农兵学员。
1979-1985年,先后在郑州原三十中学和郑州警校任教师。
1985-1988年,蒙恩师吴文翰录取在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1988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后任经济法学系副主任
1994年,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8年,被评为教授。
2001年05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4年0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主要研究方向
民商法、经济法、在竞争法、票据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方面略有成就。
主要著作
《环境资源保护法》
《票据法》(自学考试新教材核心学案.3导丛书) /姜建初,2005-1-1版
《 票据法自学辅导》(2002年版) /姜建初,2002-9-25版
《票据法同步练习册》(2001年版) /姜建初,2002-8-1版
《票据法》/姜建初,2000-11-15版
《法律文书写作》/姜建初,2002-1-1版
《票据法》/姜建初,2002-1-1版
《票据法自学考试指导与题解》/姜建初,2001-9-1版
《票据法》/姜建初,1998-1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