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0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肇源县,籍贯山东蓬莱市。197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
1964年解放军西安第二炮兵技术学院自动控制专业毕业后在家乡肇源县任教员,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83年后任中共黑龙江省肇州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绥化地区副专员、地委副书记、专员,1988年后任牡丹江市市委书记,黑龙江省副省长,黑龙江省省委副书记、哈尔滨市市委书记,1995年2月至2000年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省委副书记、省长。1999年12月任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2000年3月任国土资源部部长。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土资源部部长。2003年10月被免去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田凤山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于其开除党籍处分。
2005年12月13日,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田凤山受贿一案。
曾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