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泽科、王长林、郑祥梅、张忠琴、许长政、吴晓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计生专干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村级计生专干工作的专业性强,要求也高,并且报酬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近年来,这一问题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文件,明确规定了队伍建设的方向是“职业化”。就目前而言,两项政策都将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受益:一是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提高村干报酬的意见;二是贵州省“三基本”建设政策明确提出“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县、乡村人口计生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切实保障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村级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管理体制,通过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把有文化、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优秀人才吸收和留任在村计生专干的位置上,进一步改善年龄、学历结构,落实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建立起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基层人口计生队伍。
二是加强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系统地组织职业道德、行业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村专干的法规意识和理论水平;抓好继续教育,提倡和鼓励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市级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专题培训,乡、村利用每月的月报会以会代训1次以上。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赤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