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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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泽科、汪大金、王长林、郑祥梅、许长政、吴晓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专业计生服务人员编制》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机构编制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市编委办立即向市编委领导和遵义市编委办就乡镇增加事业编制事项作了专题请示,并在5月30日省计生委领导莅赤调研座谈会上进行了商讨。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精神(市办发[2007]65号)和市编委会意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中央规定:“各地在推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要按照中央要求,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也就是说在近年乡镇计生服务站无法直接增加事业编制和人员。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事厅《关于解决部分乡镇空编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组通[2008]42号)精神,市直单位现有人员可调剂到乡镇,解决空编缺员的问题。市编委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市计生妇幼保健中心招考专业技术人员派到乡镇,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探索解决乡镇计生站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招考计划已上报遵义主管部门审批。

赤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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