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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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开伦、何本明、熊华伦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早日确定清溪水库的立项建设解决农灌用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清溪水库建设项目早已列入我市的“十五”和“十一五”及“十二五”等水利规划,并上报了上级主管部门。但由于国家对水利投资政策的调整,近几年,水利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大中型水库骨干工程新建等水利工程项目,对于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暂时无力顾及,因此,清溪水库项目迟迟未能进入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而我市财政困难,更无力解决。

目前,我局只能进一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项目尽快落地。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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