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黄河水院国旗护卫队是由共青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员会和空军驻开封军官直接领导的校内唯一的准军事化组织。始建于2006年,现已历时四届。以宣传爱国主义,弘扬奉献精神为宗旨。
队训: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神圣在于责任。
宗旨:奉献,修能,励志,报国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章程
总则
为了加强国旗护卫队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队伍凝聚力,使工作更加多元化,展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参照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是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独立自主地展开工作的半军事化学生组织,隶属院团委。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宗旨:奉献、修能、砺志、报国
国旗护卫队队训:
光荣在于平淡
艰巨在于漫长
神圣在于责任
第一章 职责范围
第一条 我队的基本任务:护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承担我院日常升降旗和重要节日、纪念日的升旗任务及仪仗工作。
第二条 通过开展系列升旗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动爱国主义文化建设。
第二章 队 员
第三条 申请加入我队的队员必须具有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并承认我队章程。
第四条 队员入队程序:
第一轮面试→为期两个月的军政训练→考试→第二轮面试→确定队员名单→入队宣誓。
第五条 入队誓词:
我志愿加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尊重国旗,爱护国旗,认真执行《国旗法》,拥护国旗护卫队制度,遵守国旗护卫队章程,严守护卫纪律,发扬护卫精神,做护卫国旗的钢铁战士。
第六条 国旗护卫队队员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旗尊严,维护我队形象,维护我队合法权益。
(二)、务实创新、积极工作、刻苦学习自觉维护国旗护卫队的荣誉。
(三)、遵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管理条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服从院团委的领导。
(四)、执行我队决议,完成我队的基本任务和分配任务。
第七条 我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有被选举权。
(二)、对本《条令》做出的修改提案和建议的权利。
(三)、对我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参加我队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队员服役期一年,服役期间,队员有退队的自由。队员要求退队,应经队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上报院团委备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设有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组长。
(一)大队长:
1、负责处理国旗护卫队的全部事务。
2、做好与院团委的联系工作,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国旗护卫队队员的情况并维护国旗护卫队的正当权益。
3、负责国旗护卫队的管理、训练、教育和学习。
(二)副大队长:
1、协助大队长管理国旗护卫队。
2、主要负责所管辖队伍的日常事务及队伍的总结和报告。
3、及时向大队长反映队员的状况。
(三)中队长:
1、处理本中队的日常队务。
2、积极配合副队长的管理工作,传达思想,接收任务。
(四)监察组:
1、主要负责国旗护卫队的日常考勤并对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2、不定期(随时)监察各队长、组长的工作。
(五)事务组:
主要负责国旗护卫队文化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整理相关文件,处理其他大小事务。
(六)训练组:
全面负责国旗护卫队的训练工作,做好队员训练的相关总结。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日常训练计划,安排升旗仪式等具体事务。
第四章 队 规
第十条 队规
(一)热爱祖国,热爱国旗,尊重国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
(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旗护卫队决议并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认真严格对待每次升降旗工作,不可敷衍塞责;
(五)任何队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裂国旗护卫队,否则开除国旗护卫队;
(六)国旗护卫队成员要有严格自律心和自戒心,随时
随地不忘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国旗护卫队形象及荣誉的事情;
(七)不迟到早退,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严格执行国旗护卫队日常签到、例会等,按时参加队内活动,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
(八)训练场上绝对服从纪律,训练期间穿着适宜,不准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夏天,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男队员不准留长发,女队员不准穿高跟鞋;不准染发烫怪异发型;
(九)队员身穿军装时,不得有损国旗护卫队得形象。严禁将制服外借他人使用,严禁私自穿制服拍照或借于他人拍照;
(十)按时升降旗,升旗时间7:00;降旗时间19:30(夏季),17:30(冬季)。
(十一)队员在升降旗及训练时,应衣着整齐,表情严肃并做到“无口令,无动作”,以一个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十二)在公共场所严禁吸烟、酗酒自觉维护国旗护卫
队荣誉。
(十三)每学期定期召开全体队员大会,各中队按工作要求在每月月末进行会议总结。
第五章 纪 律
第十一条 纪律
(一)国旗护卫队队员在一年内得志愿服役期间,须接受严格得积分考核,每人每学期基础分30分,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统计,扣至20分以上者开除国旗护卫队,多于8分者无权竞选“优秀国旗卫士”、“优秀团员”等称号。
(二)所有队员在执行升降旗任务时,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中队长请假(升旗队员应在前天晚上请假,降旗队员应在当天中午之前请假),理由充分方可准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者,事后查明情况属实得扣1分,但如有弄虚作假者直接开除国旗护卫队。
(三)队员在训练或执行任务时候迟到、早退者扣1分,
无故缺勤者开除国旗护卫队。每个队员每月有2次请假(事假)机会,每超过1次扣1分。
(四)队员在训练或执行任务时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有违抗命令者根据情节扣3—10分直至开除国旗护卫队。
(五)负责监察任务的队员在工作当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扣3—10分直至开除国旗护卫队。
(六)认真学习文化知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任何队员原则上不得挂科,在学期结束后挂科者无权竞选“优秀国旗卫士”、“优秀团员”的称号,挂三科(包括三科)者,开除国旗护卫队。
(七)队员基础分扣至15分者,上报院团委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八)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队员有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加2分;成为“预备党员”者加3分;成为“党员”者加4分。
(九)队员应努力学习,有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加5分,获得“二等奖学金”者加4分;获得“三等奖学金”者加3分。
(十)对国旗护卫队做出巨大贡献者由大队长适加2—5分。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国旗护卫队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