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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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通报制度,确保城市埋地管网安全运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所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我市城区地下管网涉及的单位多,长期以来,缺乏一定的规划,没有地下管网建设图,各单位都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埋设地下管网,导致地下管网建设混乱,布局不合理,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城区施工过程中容易损坏埋设的地下管线,给管线单位带来不必的损失,从而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

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地下管网建设,我局将以此次市政工程改造为契机,规范各单位地下管网建设,①建立城区地下管网建设及安全联络员制度,由城管大队牵头,自来水公司、电信、移动、联通、网络公司为联络员单位。②要求各单位申报地下管网现有分布图,以及今后建设、改造和规划资料。③实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的报批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区域地下管网现状资料及施工保护措施,未经审批不得开工。④由城管大队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并通报各地下管网单位。⑤加大对各类有损地下管网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地下管网安全。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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