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豪鸣,男,1956年出生,祖籍湖北通城,中国注册律师,现居深圳。70年代开始诗歌创作,在全国各种报刊上发表作品200余首,有近百首入选多种诗歌选集。1999年自创“魔鬼诗典”文体,建立魔鬼诗典网站,2002年出版首部《魔鬼诗典》,并在一些报刊长年配图连载。2001年开始致力于短文学系列创作,风格以简洁、智慧、趣味及哲理见长。2005年推出对话体长篇文学短信《大宝小贝》,同年3月在全国上线发行。
职务王豪鸣,深圳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9020111006182。198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系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律师工作者之一,拥有较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数十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供职于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等报刊发表过多篇法学论文,承办过大量有影响的经济、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广东电视台、《女报》等电视、杂志做过专题报道。 王豪鸣律师擅长承办房地产、合同纠纷等各类经济案件,婚姻、借款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工伤、劳动合同争议等各类劳动案件,自诉、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各类刑事案件,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王律师在承办律师业务过程中,能恪守职业道德,热忱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高度负责,最大限度地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在工作之余,热心文学创作,有多部作品出版,被誉为“魔鬼诗典”第一人,长篇短信小品第一人,同时也是新世纪中国极短小说(蚂蚁小说)的代表人物之一。由于热爱文学,培养了看待事物的灵性和智慧,对办好律师业务起到了促进作用。这也是有别于其他律师的优势所在。
其小小说代表作《证据进行时》《杀人狂》《赵六进城》等等
其言平生两大奢望: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前者奉行扯皮主义,后者专打笔墨官司。
人生两大幸事:活着,并快乐着。
所任职务曾任东南诗人协会副主席,现兼任《明天》杂志社理事,《诗歌月刊》学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