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涛、聂泽科、许长政、钟守琴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丙安电站建设和三佛电站技改纳入以电代柴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利水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水力资源丰富,境内溪河纵横,滩多水急,小水电开发条件较好,又属四区范围,以电代柴项目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局已将丙安电站作为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和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规划上报,省水利厅已将该项目列入2009年度的实施计划,并上报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下一步我局将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共同做好项目的对接工作,力争该项目能够列入2009年的实施计划,并在2009年度能够得以实施,使项目区农户尽早受益。
另外,您们提出的将三佛电站技改以作为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申报,我局积极支持。由于年度计划每一个县(市)只能有一个项目,所以该项目目前还无法进行申报。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作为小水电代燃料电源点列入了规划,以后根据国家的投资导向,才能开展具体的工作。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