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义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大岭大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大岭大堰属小二型工程,始建于1957年,1963年竣工投入使用,全长13.1km(石堰7.8km,土堰5.3公里),断面60cm×60cm。由于该工程运行多年,自然老化后大堰渗漏严重,水利用率仅20%,急需改造。为此,我局已于2008年1月24日以赤水呈[2008]07号文件《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元厚镇大岭大堰维修改造经费的报告》呈报遵义市水利局,并转报省水利厅,请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维修改造资金。待上级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后,即可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