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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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保护区野猪损坏群众粮食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界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直接提供给我们人类许多生活、生产所需物质,而且还可通过其生命活动,在生态系统能量与物质循环中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社会经济,改善和丰富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生态文明,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一年比一年得到有效的保护,尤其是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开展以来,森林面积逐年扩大,森林的植被得到较快恢复,改善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野生动物逐年增多。

野猪属国家保护动物,已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但是,在一些林区,随着野猪种群数量逐年增多,一定程度上也给当地农业和林业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给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

为此,我局将积极与当地镇人民政府联系,共同研究措施办法。一是进一步对野猪种群分布密集的地区作调查考察;二是如果野猪种群数量确属快速增加的前提下,可以逐级申请上报经批准后猎捕一定数量;三是我们将继续向人民政府汇报反映,希望我市财力早日好转后建立起经济损失补偿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赤水市林业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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