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洪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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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洪涛,男,1945年11月出生,汉族,甘肃成县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

郝洪涛,男,1945.11生,汉族,甘肃成县人,1969.09入党,

1969.09工作,大学本科,甘肃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党校研究生(在职),中央党校法学专业毕业。

1965.09-1969.09甘肃教育学院、甘肃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69.09-1970.08留校待分配;

1970.08-1971.09甘肃省农宣队宕昌分队队员;

1971.09-1983.06甘肃省武都地委秘书处秘书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1983.06-1983.10甘肃省武都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3.10-1984.11甘肃省康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4.11-1990.09甘肃省武都地委副书记(其间:

1986.09-1987.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

1990.09-1995.01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委书记;

1995.01-1998.04甘肃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98.04-2003.01甘肃省政府秘书长;

2003.01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郝洪涛,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

乐于和学生在网络上交流,网名“过客之一”,深受学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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