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劳动模范

“做老百姓的好儿子”。这是金光镇的座右铭,更是他忠诚恪守的人生诺言。
金光镇,男,朝鲜族,吉林省延吉市人,1956年生,中共党员。从事政法工作以来,金光镇曾任安图县公安局局长、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兼和龙市公安局局长、延边州公安局副局长兼延吉市公安局局长。2006年至今,任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0年来,金光镇以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法律事业忠诚的政治本色,以他勇往直前、铮铮铁骨的英雄气概,使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被老百姓誉为犯罪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
金光镇担任公安局长期间,他带领公安干警共破获22000余起刑事案件,向黑恶势力出重拳,先后打掉了公安部督办的4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为侦破公安部督办的朝阳川——延吉系列入室杀人、强奸、抢劫案件,他立下“案子不破,恶魔不除,甘愿辞职”的誓言。在侦破这起案件的80多个日日夜夜,他与广大干警并肩作战,靠前指挥,没有回过一次家,体重下降了5公斤,最终亲自把犯罪嫌疑人抓获。2006年,金光镇调任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更以“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勇气向腐败分子宣战,查处了中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副局长计有权、延吉市原市长车钟日、延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局长张广儒、中国信达公司甘肃省兰州办事处原主任郑雨霏、延吉市供电局原局长王延斌、珲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金光哲、珲春市法院原院长王海琦等一大批腐败分子,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查处这些贪腐案件,党委满意,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表扬。
金光镇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率先在全省开通“乡村110”和“流动派出所”,把服务窗口设在田间地头。他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他把荣获公安部一级英模得到的5万元奖金,全部捐赠公益事业。1995年,金光镇任安图县公安局长时,与失去父亲、母亲又丧失劳动能力而面临辍学的安图县小学生丁明权结为帮扶对子,12年间,他工作调动多次,但从没有把小明权的事情放下,共资助小明权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余元。在他的关怀教育下,2007年8月,丁明权以568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延边大学科技学院。
金光镇每到一地,都与当地各族人民群众结下深厚的友谊。每当他工作变动,要离开的时候,许多群众都自发地含泪相送,赠送牌匾。任职延边州检察长后,他要求全州检察干警要满怀深厚的感情为民执法,善待和同情有困难的群众,正确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有一起无理上访长达11年之久的缠访案件,他没有置之不理,而是从解决上访老人生活入手,做她的思想工作。金光镇的真诚感动了老人,最后她向检察机关表示不再上访。
忠诚铸利剑,爱心写华章。金光镇曾被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等授予一等功3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先后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他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先后荣获 “全国公安系统勤政廉政先进个人”、首届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吉林省劳动模范、优秀公务员、十大杰出民警、十大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称号。金光镇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1]朝鲜人民军次帅金光镇次帅(1927-1997)1927年5月12日出生中国吉林省延边地区(朝鲜语称间岛,另一说为出生于平壤)。朝鲜人民军红旗万景台革命学院毕业,曾在苏联留学。早年参加苏联红军,后加入朝鲜人民军。1950年任炮兵营长(中校),1951年1月任炮兵团团长(大校),1954年9月在金日成军事综合大学深造。
1958-1969年先后任炮兵参谋长、副司令官。1969年9月任人民军炮兵司令官。1970年3月晋升中将,任人民军军团长。1978年5月-1984年4月任朝鲜人民军副总参谋长, 1980年10月在劳动党六大上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984年4月任人民军第5军团军团长。1984年7月在劳动党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同年12月-1995年10月任人民武装力量部副部长。1985年2月晋升上将,4月晋升大将。
1990年5月当选为国防委员会委员。1992年4月晋升次帅。1995年3月被指定为(非中央全会选举)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1995年10月-1997年2月任人民武装力量部第1副部长。1997年2月27日在任内逝世。1978年12月、1985年4月两次荣获金日成勋章。1948年8月、1972年12月、1982年2月、1986年11月、1990年4月五次当选为最高人民会议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