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教育基金会以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世界知名大学如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多年持续位居世界之首的重要因素。国内重点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都相继成立了教育基金会,此举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募集了可观的经费,为学校发展做出了贡献。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建立对探索由政府办学模式向政府、社会共同办学模式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安徽大学与海内外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争取海内外工商界、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和校友对学校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科技水平的提高,奖掖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优秀教师,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安徽省原领导卢荣景、孟富林、吴昌期等同志的倡议,由安徽大学、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共同发起,并报经安徽省教育厅、民政厅批准,于2008年5月20日登记注册成立了“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
“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是非盈利性的独立社团法人, 在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和登记机关安徽省民政厅的指导下, 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李贵鲜、卢荣景、孟富林同志任名誉理事长,吴昌期同志任驻会高级顾问,同时聘请若干省内外知名人士担任高级顾问和顾问。
孙献忠同志任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法人代表)。
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
1) 加强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2) 管理好基金会的基金,合法、安全、高效地运作资金,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3) 本基金主要资助项目内容为:资助贫困学生;资助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开发项目;奖励优秀学生、优秀教师;鼓励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活动及学生优秀创意;改善教学科研设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有关项目。
4) 接受政府、企业或其他团体的委托,开展专项活动。
为积极、有效地开展基金的募集工作,充分考虑捐赠者的要求和能力, 我们将设置多种捐赠方式, 以供广大热心教育事业的捐赠者选择。当前,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先设三类基金:
1)综合基金:
捐赠者未指定用途的捐赠资金。捐赠数额不限,捐赠者可以一次性或连续性捐赠,
综合基金由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经营管理,确定基金使用项目,并负责基金的保值增值。
2)专项基金:
由捐赠者指定用途的资金。捐赠数额原则上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可以一次性到位, 也可以多次(一般不超过四年)到位。
专项基金可按照捐赠者意愿,由安徽大学育基金会委托捐赠者负责资金的经营管理,并负责保值增值。
专项基金可以捐赠者名字或捐赠者确定的名称命名。
3)单项基金:
单项基金分两种:
第一种是捐赠者明确用途并一次性使用的一次性单项资金,如建设某座校舍、购买某项教学设备等,一次性单项基金可按照捐赠者意愿由捐赠者委托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组织实施。
第二种是由单位、个人或数人联合组织捐赠的数额较小的常设性单项资金。每年从此项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资金用于捐赠者指定的项目。
常设性单项基金的指定项目,可由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常设性单项基金项目表,(如某院、某系、某科前几名学生奖金、图书或小型教具购置费、校园绿化或某种小型校园建筑等)由捐赠者自主选择;也可以由捐赠者自定项目,并与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共同商定。
常设性单项基金由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经营管理,并负责保值增值。
单项基金可以捐赠者名字或捐赠者确定的名称命名。
各类基金捐赠数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者,聘请为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理事,捐赠数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聘请为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副理事长。
综合基金、单项基金捐赠数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捐赠人,可由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选聘一部分为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顾问。
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将给每位捐赠者敬发热心教育事业的捐赠证书;并为捐赠者树碑,将每位捐赠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勒石纪念。
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按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秉行“规范、创新、高效、勤俭、透明”的办会方针,依法、诚信运作,致力于通过低成本的管理实现高效率的基金筹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的作用。基金会管理费用,主要依靠经营创收和基金经营的增值提成,原则上不从基金的本金和应分配用于补助、奖励的基金收入中提取。
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热忱希望得到广大校友、海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和大力协助,安徽大学将永远铭记一切关心和支持安徽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有识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