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政局关于对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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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同碧、郑国芳、周盛刚、苟小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低保特困户殡葬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殡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几年来,我市对无力支付费用的五保户全部免除了安葬、火化费用。低保户、特困户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各个家庭情况有所不同,但对确实无力支付费用的群众,已明确火葬场和公墓管理单位减免部份或免除全部费用。

赤水市民政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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