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陈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火化区群众火化费用和降低墓位价位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从2003年11月1日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以来,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当然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也有一定的差距,但随着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有些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从2005年6月1日起,全市推进殡葬改革的第三步,对干线公路沿线的农村村民死亡后,遗体实行火化,其运尸费用由乡镇财政按每公里3元(含往返)给予补助,减轻农民负担。目前我市的运尸费用每公里3元,均低于周边县(市)。对城市的特困群众死亡后,其火化费都给予了适当补助。关于免收运尸车的过路费问题,目前正在协调之中。

关于公墓价格问题,现已有的两个经营性公墓,天台犀牛山公墓最低价位每穴1200元(不含材料和人工费用);文华麒麟山陵园,现在试行销售的是6个不同的价位,最低的每穴600元(含材料费、人工工资)、20年管理费300元,合计为900元。最高的每穴为14800元(含材料费、人工工资),20年管理费1500元,合计16300元。对900元的低价位墓,困难群众能够接受,从去年6月1日至现在,麒麟山陵园销售的中低档墓占48%,满足了群众的要求,广大群众能够接受,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殡葬改革的顺利实施。由于前段宣传工作做得不够,下步将加大对低价位墓地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

赤水市民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