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建筑特征阶 基
未央宫阶基为中国建筑三大部分之一。其在汉代,前殿,“疏龙首山以为殿台”;“重轩三阶”,文献可稽。川康诸阙亦有下以阶基承托,阶基四周刻作若干矮柱及斗者。画像石中,厅堂及阙下亦多有阶基,亦用矮柱以承阶面,柱与柱之间刻水平横线,殆以表示砖缝。直至唐五代,此法尚极通行。柱及础彭山崖墓中柱多八角形,间亦有方者,均肥短而收杀急。柱之高者,其高仅及柱下径之三点三六倍,短者仅一点四倍。柱上或施斗拱,或仅施大斗,柱下之础石多方形,雕琢均极粗鲁。孝堂山石室正中亦立一八角柱,高为径之三点一四倍,上下同径无收杀。其上施大斗一枚,其下以同形之斗覆置为础。出土汉墓砖中亦有上有斗下有斗形础之圆柱或八角柱,殆即此类柱之砖制者;但较为修长,其高可及径之五六倍。画像石中所见柱,难以判其为方为圆,柱下之础石,似有向上凸起而将柱底凹入,使相卯合者。汉代若果有此法,虽可使柱稳定,然若上面重量过大或重心偏倚,则易使柱破裂,故后代无用此法者。门 窗
汉代墓门样式门之实物存者唯墓门。彭山墓门门框均方头,其上及两侧均起线两层。石门扇亦有出土者,均极厚而短,盖材料使然也。门上刻铺首,作饕餮衔环图案,明器所示,则门框多极清晰,门扇亦有作铺首者。函谷关东门画石,则门之两侧,有腰枋及余塞板,门扉双合,扉各有铺首门环。明清所常见之门制,大体至汉代已形成矣。
窗之形状见于明器者,以长方形为多,间亦有三角,圆形或它种形状者。窗棂以斜方格为最普通,间有窗棂另作成如笼,扣于窗外者。彭山崖墓中有窗一处,为唯一之实例,其窗棂则为垂直密列之直棂。 平坐与栏干 画像石与明器中之楼阁,均多有栏干,多设于平坐之上。而平坐之下,或用斗拱承托,或直接与腰檐承接。后世所通用之平坐,在汉代确已形成。栏干样式以矮柱及横木构成者最普通,亦有用连环,或其它几何形者。函谷关东门图所见,则已近乎后世之做法与权衡矣。斗 拱
河北安平汉墓壁画中的“坞堡”汉斗拱实物,见于崖墓,石阙及石室。彭山崖墓墓室内八角柱上,多有斗拱。柱头上施栌斗(即大斗),其上安拱,两头各施散斗一;拱心之上,出一小方块,如枋头。斗下或有皿板,为唐以后所不见,而在云冈石窟及日本飞鸟时代实物中则尚见之。拱之形有两种,或简单向上弯起,为圆和之曲线,或为斜杀之直线以相联,殆即后世分瓣卷杀之初型,如魏唐以后通常所见;或弯作两相对顶之S 字形,亦见于石阙,而为后世所不见,在真正木构上究否制成此形,尚待考也。川康诸石阙所刻斗拱,则均于栌斗下立短柱,施于额枋上。拱之形式亦有上述单弯与复弯两种;拱心之上或出小枋头,或不出。斗下皿板则不见。朱鲔石室残址尚存石斗拱一朵,乃以简单弯拱托两散斗者,与后世斗拱形制较为相近。
明器中有斗拱者甚多,每自墙壁出拱或梁以挑承栌斗,其上施拱,间亦有柱上施栌斗者。“一斗三升”颇常见。又有散斗之上,更施较长之拱一层者,即后世所谓重拱之制。散斗之上又有施替木者。其转角处则挑出角枋,上施斗拱,抹角斜置,并无角拱。
画像石中所见斗拱多极程式化,然其基本单位则清晰可稽。其组合有一斗二升或三升者,有单拱或重拱者;有出跳至三四跳者;其位置则有在柱头或补间者。
综观上述诸例,可知远在汉代,斗拱之形式确已形成,其结构当较后世简单。在转角处,两面斗拱如何交接,似尚未获圆满之解决法。至于后世以拱身之大小定建筑物全身比例之标准,则遗物之中尚无痕迹可寻也。构 架
汉代高层建筑-绿釉陶楼川康诸阙,在阙身以上,檐及斗拱以下,刻作多数交叠之枋头,可借以略知其用材之法。朱鲔墓址所遗残石一块,三角形,上刻叉手,叉手之上刻两斗。其原位置乃以承石室顶板者。日本京都法隆寺飞鸟时代回廊及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均用此式结构,汉代建筑内部结构之实物,仅此一例而已。屋顶与瓦饰中国屋顶式样有四阿(清式称庑殿),九脊(清称歇山),不厦两头(清称悬山),硬山,攒尖五种。汉代五种均已备矣。四阿,不厦两头,硬山见于画像石及明器者甚多。攒尖则多见于望楼之顶。九脊顶较少见,唯纽约博物院藏明器一例,乃由不厦两头四周绕以腰檐合成。二者之间成阶级形,不似后世之前后合成一坡者。此式实例,至元代之山西霍县东福昌寺大殿尚如此,然极罕见也。重檐之制,见于墓砖,其实例则雅安高颐阙。汉代遗物之中,虽大多屋顶坡面及檐口均为直线,然屋坡反宇者,明器中亦偶见之。班固《西都赋》所谓“上反宇以盖载,激日景而纳光。”固以为汉代所通用之结构法也。嵩山太室石阙,将近角瓦陇微提高,是翘角之最古实例。檐端结构石阙所示,由角梁及椽承托;椽之排列有与瓦陇平行者,有翼角展开者,椽之前端已有卷杀,如后世所常见。
屋顶两坡相交之缝,均用脊覆盖,脊多平直,但亦有两端翘起者。脊端以瓦当相叠为饰,或翘起,或伸出,正式鸱尾则未见也。
汉瓦有筒瓦、板瓦两种,石阙及明器所示多二者并用,如后世所常见,汉瓦无釉,而有涂石灰地以着色之法。瓦当圆形者多,间亦有半圆者。瓦当纹饰有文字,动物,植物三种,当于雕饰题下论之。 砖 作 汉代用砖实例,均见于墓中。墓壁砌法,或以卧立层相间,或立砖一层,卧砖二三层;而各层之间,丁砖与顺砖又相间砌,以保持联络。用画像砖之墓,则如近代用“面砖”之法,以画像之面向外。 墓室顶部穹窿之结构,有以平砌之砖逐层叠涩者,亦有真正发券者,前者多见于辽东高丽,后者则中原及巴蜀所常见也。砖之种类
汉代建筑大殿复原图有普通砖,通常砌墙之用;发券砖,上大而下小;地砖大抵均方形,空心砖则制成柱梁等各种形状,并长方条,长方块,三角块等等,其用途殆亦砌作墓室者也。雕 饰崖墓门上,石阙檐下斗拱枋柱间,石室内壁面,为建筑雕饰实例所在,其它出土工艺品如铜器漆器等,亦可略窥其装饰之一般。建筑雕饰可分为三大类,雕刻,绘画及镶嵌。四川石阙斗拱间之人兽,阙身之四神,枋角之角神,及墓门上各种鱼兽人物之浮雕,属于第一类。绘画装饰,史籍所载甚多,石室内壁之“画像”,殆即以雕刻代表绘画者,其图案与色彩,则于出土漆器上可略得其印象。至于第三类则如古籍所谓“饰以黄金釭,函蓝田璧,明珠翠羽”之类,以金玉珍异为饰者也。
雕饰之题材,则可分为人物,动物,植物,文字,几何纹,云气等。
人物或用结构部分之装饰,如石阙之角神,但石室壁面,则多以叙史纪功,武氏祠画像,图案多程式化,朱鲔祠则极自然写实。动物以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为最常见,川康诸阙有高度写生而强劲有力之龙虎、四神瓦当传世者亦多。此外如马,鹿,鱼等皆汉人喜用之装饰母题也。植物纹有藻纹,莲花,葡萄,卷草,蕨纹,树木等,或画之壁,或印之瓦当。文字多用于砖瓦铭刻,汉瓦当之以文字为饰者尤多。几何纹则有锯齿纹,波纹,钱纹,绳纹,菱纹,S 纹等等。自然云气,见于武氏祠;董贤宅“柱壁皆画云气花卉”,殆此类也。
汉代及其以前的建筑基础
汉代建筑汉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社会经济、文化首次得到极大发展的时代,也是汉民族文化形成的重要时期。在建筑科学上,我国传统建筑的抬梁、穿斗和井干三种主要大木构架体系都己出现并趋于成熟,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平面布局和外部造型亦基本完备,中国古代建筑作为一个独特的体系在汉朝己基本形成和台基。台基是承受房屋整个荷载的基础,也是构成房屋比例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子云:“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台基的产生最初是由于房屋建筑功能结构的需要,并逐渐渗入了人们一定量的审美及思想观念,进而甚至被统治阶级利用作为等级身份及进行精神统治的一个重要标示。一、夯筑技术及瓦的使用是台基的出现成为可能和必然。据考古发掘材料显示,我国早期的宫殿建筑出现于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晚期,尽管当时还处于“茅茨土阶”阶段,建筑装饰也仅“蜃灰垩壁”而己,却是我国原始建筑向传统建筑转变的一个关键时代。 《世本·作篇》:“桀作瓦屋”。《淮南子·说山训》:“桀有得事”。高诱注:“谓若作瓦以盖屋遗后也”。但目前在田野考古工作中尚末发现商代的用瓦实例。1976年,在陕西岐山、扶风两县的周原一带发现了两处西周建筑遗址,在其中较早的一处房屋堆积中发现了少量的瓦、瓦型较大,可能仅用于茅草屋顶的脊部及天沟。春秋时期,瓦的使用逐渐得到普及。夯土的出现是我国古代建筑技术历史上的又一件大事。
1977年,在河南登封告城王城岗遗址发现了东西骈列的两个小型城堡的夯土墙基,据对夯土中出土的木炭的年代进行测定,其结果为距今4010±85年(树轮校正为4415±140年),约相当或稍早于夏朝开国的年代。其实用夯技术早在龙山文化时期已在房屋的基槽及居住面上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房屋建筑结构较为原始、材料较为简单,使这一技术未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瓦的发明及使用,建筑结构及功能的进一步扩大,使建筑物的自重大大增加,借助于夯筑技术,利用便利的粘土来做房屋的台基和墙身就成为一种必须。
二、汉代及其以前的台基、基础和地面处理《周礼·考工记》:“殷人重屋,堂侑七寻,堂崇三尺”,“周人明堂……堂崇一筵。”(筵,《说文·竹部》:“筵,竹席也”,是铺于下层垫底之竹席。筵不但是当时最重要的家具之一,还是宫室建筑的基本度量单位,其尺寸通常较大)。在陕西周原一带发现的两处西周宫殿建筑遗址也证实,其中心殿堂台基比庭院高出0.75米以上,比商代有了很大的提升。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的统治秩序得以确立,宫室的“规矩制度”也已有了明确的规定。《礼记》:“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使建筑这一人类社会历史上最大的艺术创造物首次融入了等级的概念,这一观念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的营造实践,成为两千多年传统建筑活动等级制度的滥觞。
汉代的建筑,从现存画像砖石建筑图形和建筑遗址来看,大部分厅堂和楼阁都有较高的台基,单体建筑台基面积较小,宫殿区或多层连片建筑台基面积较大且分多个层次。在古代传统建筑技术条件下,大面积的基础连片同时夯筑,使之成为“一块玉儿”,其效果同今天的“箱形”或“片筏”基础相类似。商周以后,特别是自春秋时期,在宫殿群中“殿基高巨之风”日盛的同时,又开始兴盛一种高台建筑。其实早在殷商时代就已建有“广三里,高千尺”的鹿台。春秋时期,在卿大夫的府宅中也建有高台,供平时游娱、战时避险。战国时,诸候竞相夸耀国力,纷纷建起规模宏伟的高台建筑,现齐都临淄故城内的“桓公台”仍保留有14米残高。到了汉代,高台建筑达到了其历史的高峰。元李好问曾述其所见曰:“
予至长安,亲见汉魏故址,皆因高为基,突兀峻峙,崒然山出……望之使人神志不觉森竦”。长乐宫内的酒池鸿台(据传为秦始皇所造),“高四十丈,上起观宇”。(按汉尺一尺等于24厘米计算,四十丈约为96米高)。武帝时,在建章宫内造有神明台以求仙者,高五十丈,上有九室,其上又有承露盘,高二十七丈,大七围。东汉末年,曹操于建安十五年和十八年先后在邺城修筑铜雀、金虎和冰井三台。“铜爵台高十一丈,有屋一百二十间……金虎台有屋一百三十间,冰井台有冰室三与凉殿,皆以阁道相通,三台崇举,其高若山云。今邺城北遗址中铜雀台残高4-6米,金虎台残高12米。从对秦汉高台建筑基址的解剖来看,当时的台基主要为土筑夯实成基。《考工记》中曾对这一技术有简约描述:
“凡任索约,大汲其版,谓之无任。……囷窌仓城,逆墙六分。”后世的大建筑学家李诫总结道:“筑基之制每方一尺,用土二担,隔层用碎砖瓦及石札等亦二担,每次布土厚五寸,先打六杵,次打四杵,次打两杵……”。其实这种方法早在十四世纪以前的商代建筑台基上就已使用了。与宫殿高台建筑相比,一般的单体及居住建筑基础的处理则没有那么恢宏。一般建筑其基础多为平地挖槽,槽的深浅不一,根据房屋荷载而定,宽同墙垣式略宽,槽底夯实后再在槽内夯筑墙基。最近,在福州新店古城的考古发掘中,清理汉初城墙一千余米,在其城墙的基础下还发现了一层厚约40厘米的纯砂层,砂层内有铁渣和陶粒,砂层直接铺在坚硬的鹅卵石自然地层上。
西汉时,我国传统建筑的抬梁和穿斗两大结构体系日趋于成熟,梁架结构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室内空间,增强了室内采光,这也是建筑科学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两汉砖石画像及部分画像石墓的结构来看,独立承重结构的支柱在当时已被广泛采用,墙内柱及半附墙壁的附壁柱仍是支承屋顶整个荷载的主体。无论是独立柱、附壁柱、还是墙内柱,柱下都有圆形、方形或不规则形状的柱础石。柱础石有大有小,大者长宽分别在90及60厘米左右,小者长宽约30-50厘米不等。柱础石的埋深一般与槽基同深。古代的地面处理,从考古发掘材料来看,主要有夯筑、方砖墁地和彩绘地坪。自原始社会时起,人们就很重视室内地面的处理,龙山文化时期,人们已普遍使用黄土或料礓筑成基层,以“白灰”抹面来处理居住面。江汉平原的大溪文化居住遗址中,人们除用近似膏泥的灰白色土筑基外,还普遍采用火烧技术使地面硬化,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1974年至1975年,考古工作者在陕西省咸阳发掘了秦咸阳宫的一部分宫观建筑,“其一至七室的地面为光滑、平整、坚硬表面施朱红色的‘丹池’,其他室的地面则是用方砖铺成”。
汉长安城未央宫铺地的方砖还饰有回纹、小方格纹等几何纹样。在长安城的桂宫二号建筑基址中,考古工作者还清理出了原来的草泥地面,作者推测这也应该是所谓的“土被朱紫”地面。三、汉代建筑科学在基础处理上的成就综上所述,到两汉时期止,我国的传统建筑在基础的处理上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其主要表现在: 1、基础的处理方式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需要和形态差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形式。 2、基础墙体的处理已有了收分的概念,增强了建筑物本身的稳定性。 3、基础夯土直接打破生土,说明汉代人们对地层耐力及土的物理性质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 4、砂垫层的使用,是古人对长期建筑实践活动的总结,也是对地层土壤性质尤其是砂的性质进一步认识的结果,进而也说明当时人们对地层应力及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开始有所研究。 5、柱和墙结合使用,是对原始木骨泥墙建筑结构的发展,也是后代砖木混合——“墙倒屋不塌”结构的基础。柱础的使用进一步增强了承重柱在结构上的稳定性,同时也减轻了地下土壤中的水分对柱根部的侵蚀。但是,由于受时代发展及建筑实践活动的制约,汉代及其以前的建筑活动还存在着重外部形态、轻内部结构的观念,对建筑活动本身还未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且缺乏灵活多变的具体措施,带有一种模式化的倾向。如砖的应用早在西周时就已开始,秦汉时期砖瓦的烧制技术及质量已相当成熟,“秦砖汉瓦”享誉中外。
西汉中期以后,在墓葬建筑中砖被大量地使用,但在居住遗迹中,当瓦被大量发现的同时,砖的大规模使用却严重滞后,这一现象应引起有关研究者的注意。由于受文献及考古发掘材料的限制,古人对浅层地下水及桩基础的处理,我们尚未找到详实的材料。但从汉代画像砖(石)图像来看,在桥的中央已有独立桩基的存在。随着以后考古发掘材料的日益丰富,我们对汉代及其以前在建筑基础处理方面成就的认识将更加全面和深刻
秦、汉建筑成就一、秦王朝历史虽然短促,但在建筑上留下的彪彰业绩,却是千载以后仍为世人所仰叹的。阿房宫、骊山陵、万里长城,以及通行全国的驰道和远达塞外的直道,工程浩大宏伟,予后世建筑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汉代兴建的长安城、未央宫、建章宫、上林苑和诸多的礼制建筑,也都是十分宏伟壮丽的。这些大规模工程,在施工的组织和实施方面,必定十分复杂艰巨,然而又都能得到顺利解决,古人这些方面所取得的成功和经验,就是在今天也是十分令人折服的。
二、中国的木框架建筑,特别是以抬梁式为主流的结构形式,到秦、汉时期已经更加成熟并产生了重大的突破。首先是在大跨度梁架方面,秦咸阳离宫一号宫殿主厅的斜梁水平跨度已达10米。可以想象,雄伟的阿房宫前殿的主梁,一定不会小于这个跨距。而千年后另一宏大建筑——唐长安大明宫含元殿的主梁,亦未超过这一限度。这表明至少在秦代,对木结构梁架的研究和使用,就已达到了极高的水平。高层建筑的木结构问题,到汉代也得到了解决(虽然西汉武帝时所建的井干楼结构是用大木套叠的井干)。抬梁式木构施于高层建筑的形象,可见于画像砖及陶楼建筑明器,其柱、梁、枋、斗拱的结构与组合形式已很清晰。因此可以断言,这类建筑的出现,不应迟于东汉中期。它们的产生和运用,使得中国建筑又有了新的突破,名噪一时的“高台建筑”退出历史舞台不是没有原因的。
三、陶质砖、瓦及管道的使用,到秦、汉时亦有了新的发展。陶砖不但用于铺砌室内地面,而且用作踏道,在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还被用于贴砌墙的内表面。砖瓦的表面上,还要模印成纹样。汉代则大量用砖于地下工程,例如西汉长安城的下水道,以及许多空心砖墓和砖券墓的地下结构。它们是否也曾用于地面建筑,目前未见实物。但从少量陶楼明器中看到墙面有划为纵横砖缝的表示,而且至少还有两例陶楼下部已施用半圆拱券。此外,前述画像石中多次表现之弧状拱桥的形象,应非当时人所臆造。在某些画像砖和画像石中的建筑台基,似乎也是以条砖包砌其外表面的。若干建筑的正脊,亦有类似的砖砌现象。
四、中国传统的建筑结构方式是柱梁或墙梁式,但从西汉初已开始使用正规的拱券结构了。这时以筒拱为主要结构形式,大量用于下水道及墓葬。为了加强拱券的承载力,使用刀形或楔形砖加“枞”,叠用多层拱券,及在券上浇注石灰浆等措施。到东汉时才出现覆盖于方形或矩形平面上的穹窿。
五、在墓葬中大量使用画像砖和画像石,以代替容易朽坏的传统壁画与木雕。这些刻画在门楣、柱、墙、门扉等表面的形象,通过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墓主事迹、装饰图案等,表现了生者对神鬼的崇敬,对死者的怀念和对未来的憧憬,内容极为丰富多彩。在雕刻手法上,既有线刻,也有浅浮雕和深浮雕,甚至还有圆体的透刻。大概是为了造成似壁画的多彩效果,在某些画像砖和画像石上还涂上了红、绿、黑、黄、紫等各种颜色。这些都使我们得以更加形象地看到了当时世俗生活和社会思想的一个反映面,以及传统雕刻艺术所达到的艺术水平。此外,画像砖、画像石除了表现自身的艺术风格,还和其他墓中建筑构件如柱、梁、斗拱上的艺术处理(浮刻、圆雕、壁画等)相配合,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如山东沂南和安丘石墓及洛阳空心砖墓中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