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师字〔2010〕7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小学教师培养质量,我厅在总结全省专科层次教师培养工作和国内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课程方案》自2010年秋季开始实施。
《课程方案》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教学评估、检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有关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我厅将对全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初等教育专业统筹管理,统一开发教材。有关高校要加强对《课程方案》实施工作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对《课程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学生处(师范教育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参照教育部《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在总结全省教师教育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内外教师教育研究成果基础上,从我省社会经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特制订本课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新型小学教师的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初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以更好地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主要原则
1.时代性
课程设置力求反映当代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发展的趋势,贴近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体现当前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的精神与要求,体现服务与引领双重职能。符合教育部《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基本精神和要求,符合我省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实际,并为学生未来的职业成长、发展、升学、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2.科学性
课程设置力求根据小学教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注意保持教育教学活动的连贯性,又注意教育教学活动的阶段性。注重实验、实训、实践环节,强化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加强校内外见习与实习的管理,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3.综合性
课程方案根据基础教育的需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坚持综合性教育与单科性教育相结合,加强文理渗透,注重科学素养,体现人文精神,加强学科间的相互融合以及信息技术与各学科的整合,使学生文理兼通,学有专长;同时,各学校在坚持本课程方案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并建立自己的校本课程。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三年制初等教育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学生毕业颁发大学专科文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初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全省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需要,具有大学专科程度的新型小学教师。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初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3.具有较强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
4.具有较为宽广、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较为系统的教育理论素养,掌握必需的现代教育技术,具备较为扎实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发展,学有专长。
5.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先进的教育思想,具有从事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小学英语课程的教学与课程开发能力,能兼教一门以上课程,并能胜任小学班主任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三、专业与专业方向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及培养专科程度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从主动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出发,课程方案设置了中文与社会、数学与科学、英语等3个专业方向。各校应根据当地教育发展和学校教育资源的现状,确定实际开设的专业方向,努力向社会输送基础深厚、专业扎实、能力全面的,能够承担两门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新型小学教师。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设置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等三部分组成。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教育实践课程内容包括教育观察、教育调查与实验、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军训等。
各学校在遵循本课程方案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教育改革发展以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开设校本课程。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本专业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对学生进行职前教育的主要途径。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为1224,占教学活动的40.95%。
1.公共必修课程:本类课程是国家规定的对大专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和基本文化素质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师德修养与教育法规)、毛泽东思想与社会主义特色理论体系(“毛邓三概论”)、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含礼仪与形体训练)、信息技术基础(含现代教育技术)、体育等。公共必修课程共540学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数的18.37%。
2.专业必修课程:本类课程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的课程。主要包括心理学(含学生心理辅导)、教育学(含少年儿童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设计)、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科课程与教学、小学教育科研方法、现代教育思想、音乐、美术、教师口语、写字等。专业必修课程共664学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数的22.59%。
必修课程设置及学时数见附表一、二、三。其中,《就业指导》可以包含礼仪与形体训练课。《学科课程与教学》按专业方向分别开设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小学英语课程与教学。《教师口语》(含普通话测试训练)第一、二学期开设普通话语音与普通话测试训练,三、四学期开设朗诵与演讲、教师口语。《写字》第一学期开设毛笔字、第二学期开设钢笔字兼练粉笔字,三、四学期开设粉笔字。《教师口语》、《写字》开设两学年,皆为每周1学时,每节课后跟1节辅导。
(二)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本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宽、提高,是发展学生专业特长的重要途径。选修课程总学时数为1136,占教学活动的38.64%。
1.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本类课程是提高学生学科素养的课程,要求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本专业下设方向中的一个专业方向。
根据全省实际,本方案设计了中文与社会、数学与科学、英语3个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程。中文与社会方向主要开设: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含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训练)、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儿童文学、文学概论、基础写作、大学英语、社会科学基础、历史与社会教学研究。数学与科学方向主要开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现代数学概论、概率统计、数学实践与科学实验、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自然科学基础、小学科学教学研究。英语方向主要开设:综合英语、英语视听说、英语阅读、英语写作、英语歌曲与表演、大学语文、社会科学基础。
各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学时数均为920学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数的31.29%。
2.任意选修课程:本类课程是拓展学生知识面、发展学生个性、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形成学生爱好与特长的课程,在第二、三学年开设,每周4学时。本方案共列出任意选修课程70门,各校也可以根据实际设置其它课程,供学生任意选修。本专业学生可根据当地小学教师需求及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取任意选修课程中的若干门进行修读,但每个学生在第三、四、五学期申请任意选修课不得少于规定学时,且除纯技能类课程外,所在方向必修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已经开设的课程不得选取,学生必须修完任意选修课程的规定学时方能取得任意选修课程成绩。
任意选修课程共216学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数的7.35%。
(三)教育实践课程
教育实践课程是具有综合实践性质的重要课程,是新型小学教师职前教育的必要环节,对学生了解初等教育、熟悉小学生、巩固专业思想、培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等具有特殊作用。教育实习共安排18周540学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数的18.37%,军训2周,60学时,占教学活动的2.04%。
教育实践课程的实施采取“全程跟进式”。此模式可以配合教育类课程的开设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层层深入,体现教育实践由浅入深、由宏观到具体、由感性到理性和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理念,时间安排上坚持教育实践课程全程贯通,空间安排上坚持课内实践(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案例教学等)与课外实践(见实习等)相结合,学业成绩考核坚持将解决教育教学现场问题的实际能力考试与现行书面考试相结合,实践活动顺序设计采取分段设置目标的办法,给学生再认识、再提高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在理论的指导下实践,在实践基础上学习理论,真正做到“教、学、做”合一。
五、时间安排
本专业学制三年,全学程156周,寒暑假36周,教学活动120周。其中,课堂教学活动(含必修课程、选修课程)88周,复习考试与机动12周,教育实践课程18周,军训2周。课堂教学活动周学时数26-27学时,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为(包括公共必修课程540学时、专业必修课程664学时、专业方向选修课程920学时、任意选修课程216学时、教育实践600学时)2940学时。
本方案中的机动时间主要用于社会实践、教育见习、集体教育、劳动教育和课外社团活动等,是本专业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延伸和补充,对学生扩展知识、发展个性、培养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可由学校根据情况灵活安排。
附件:
1. 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中文与社会方向课程计划进程表
2. 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数学与科学方向课程计划进程表
3. 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课程计划进程表
4. 三年制大专初等教育专业任意选修课程计划进程表[1]
鲁教师字〔2010〕7号附件.doc[2]